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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米粉涨价案 组织者被罚10万元

时间:2010-03-31 09:01来源: 作者:
  

  每经记者 宛霞 发自北京

  国家发改委昨天通报,由于违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南宁、柳州部分米粉生产厂家因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被处以最高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今年1月,广西南宁、柳州两市部分米粉生产厂家,在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负责人阙之和等人的组织下,先后集体提高米粉出厂价格,每500克提高0.2元左右。

  受此影响,上述地区米粉摊点零售价格上涨,平均每碗上涨0.5元。米粉价格波动随后带动当地其他产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统计数据显示,南宁市米粉日消费量达40万市斤左右,柳州市日消费约30万市斤。

  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此次两市米粉集体涨价属于典型的价格串通案件,是企业滥用自主定价权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了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故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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