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近期对白酒、葡萄酒、肉制品、罐头和干制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313家企业生产的322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8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90.7%。
白酒产品质量略有下降
此次抽查了全省14个地区的90家白酒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2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1.1%,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下降了4.9个百分点,产品质量略有下降。不合格项为酒精度、总酯和单体物质(己酸乙酯)。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白酒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是指在20℃时,白酒中乙醇的体积百分含量;总酯和单体物质(己酸乙酯)是体现白酒产品香型的重要特性指标,这两项指标不合格会影响白酒的品质与口感。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生产工艺不过关,关键点控制不严;二是企业出厂检验不规范,使用的检验设备及检测方法不符合标准规定;三是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存储不当。
葡萄酒产品质量有明显下滑
此次抽查了大连、鞍山等7个地区的12家葡萄酒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1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1.7%,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下降8.3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山梨酸含量和产品标识。
山梨酸具有特殊的抗酵母作用,能够抑制葡萄酒酵母的繁殖,是食品生产加工中经常使用的防腐剂。人们如果长期食用超标严重的产品,会危害肾脏、肝脏的功能。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存期限,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二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中的产品标识规定不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