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工商局忠县分局对8家腌腊肉制品经营户进行食品检查,结果表明,腌腊肉制品普遍存在亚硝酸盐、水分等指标不合格问题。工商部门为此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腌腊制品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规范化经营,劝导消费者慎购散装腌腊肉制品。
农贸市场销售腌腊制品几乎全是“裸卖”
笔者走访北京美廉美、华联、沃尔玛超市和几家农贸市场发现,各家超市销售的烟熏腊肉、腌腊鸡鸭、烟熏灌肠等产品,“裸卖”现象非常普遍,无论是散装还是有包装的产品都贴有QS质量安全标志。而农贸市场销售的腌腊产品却难觅QS质量安全标志的踪影。
从重庆工商部门检查结果看,大部分腌腊肉制品加工销售点多是家庭式、作坊式经营,生产设备简陋,工艺简单落后,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经营行为不规范,食品安全系数低。除超市销售的腌腊产品包装标志较为齐全外,农贸市场销售的腌腊产品几乎全是“裸卖”,属于无商标、无厂家、无认证的“三无”产品。即使使用了包装,大多也不是专用食品袋,而是使用报纸或普通塑料袋包装。腌腊肉制品在制作过程中,燃料及脂肪在不完全燃烧过程中都能产生有害物,食用油与金属棒在反复加热过程中也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加热时间不足还会使肉中可能携带的寄生虫幸存下来。
亚硝酸盐超标可导致中毒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乔晓玲介绍说,腌腊肉制品是以鲜、冻肉为主要原料,经过选料修整,配以各种调味料,经过腌制、晾晒或烘焙等方法加工而成的产品,食用前一般需加热熟化。最具代表性的产品为腊肉和腊肠,包括中式火腿、腊猪肉、腊羊肉、腊牛肉、腊兔、腊鸡、板鸭、板鹅和腊鱼等品种。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在腌腊肉制品制作过程中,允许使用桂皮、八角、草果、茴香和花椒等香料,具有着色、赋香、矫臭、抑臭、抗菌、防腐和抗氧化的功能,还具有特殊的生理和药用价值。
卫生部制定的《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明确规定了腌腊肉制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检验方法,也明确规定了腌腊制品的过氧化值、酸价、三甲胺氮、铅、无机砷、镉、总汞、亚硝酸盐等理化指标。腌腊肉制品的过氧化值和酸化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时,会产生刺鼻的不良异味;苯并芘、铅、无机砷、镉和总汞等重金属超标时,将引起人体中毒反应;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比如沙门氏、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超标时,会引起呕吐、腹泻等肠胃系统急症。
乔晓玲指出,《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腌腊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残留量≤30毫克/千克。亚硝酸盐的主要作用是保持瘦肉组织的色泽,赋予肉制品鲜亮的红色;产生腌腊肉制品的独特风味;抑制多数引起食物中毒和腐败的微生物菌群生长,尤其是肉毒梭状芽孢杆菌的生长。当腌腊制品的亚硝酸盐含量超标时,食用者会出现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出现紫癜等中毒症状,严重时还会危及生命。
不要购买没有QS标志的腌腊制品
我国对腌腊肉制品生产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检测手段、计量仪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加工;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必须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即QS质量安全标志。
乔晓玲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腌腊肉制品时,如果没有看到产品包装上贴有QS标志,表明没有经过质检部门的审查,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一定不要购买;应仔细阅读标签上产品名称、生产产地、配料清单、生产日期以及储藏说明等项内容,从总体上判断是不是自己要选择的地方特色风味产品,查看是不是最近生产的产品,是不是按相关要求存放。从产品外观看,质量好的腌腊肉制品色彩鲜明,有光泽,肌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表面无盐霜、干爽,有弹性,肥肉金黄透明;质量差的腌腊肉制品表现为肌肉灰暗无光,脂肪呈黄色,表面有霉点,肉质松软,指压后凹陷不易恢复,肉表面有黏液,有哈喇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