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垃圾场内捡来1000千克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并销售给加工厂老板,用于生产冒牌牛奶。昨天,市一中院对这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1万元。
在垃圾场内捡来1000千克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并销售给加工厂老板,用于生产冒牌牛奶。昨天,市一中院对这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1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段某明知捡拾的可能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奶粉仍出售给他人,故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段同明有期徒刑2年,罚金1.1万元。段某不服提出上诉,他承认销售毒奶粉的事实,也承认了曾对赵某谎称这批奶粉是通过内部渠道从厂家得来的。但他辩称,隐瞒奶粉来路是为了防止赵某不给钱,自己并不知道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他家人也都吃过这些奶粉。
市一中院认为,原审认定段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量刑并无不当,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