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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鱼肚查出含甲醛 采购方不知已销出3.6公斤

时间:2009-07-14 15:51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周爱明 魏韦
  

  工商部门市场抽检发现,一种高档鱼肚不仅含有甲醛,亚硝酸盐含量也超标3倍。在执法人员迅速追查“毒鱼肚”时,竟发现这批鱼肚已销售到了江苏凤凰台饭店。

  近日,南京市工商部门对下关区经营的海参、鱼翅、高级鱼肚等海产品进行专项抽检。在下关区广味海产经营部,工商人员抽检了一种高档鱼肚,送交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

  鱼肚,一般有鲨鱼肚、鲵子鱼肚等,属四大海味之一,近代被列入“八珍”之一。这种高级鱼肚一般在高档饭店销售,且价格昂贵。

  检验显示,“广味”经营部的这批鱼肚不仅含有“明令不得检出”的甲醛,其亚硝酸盐含量也超标3倍!甲醛、亚硝酸盐都属于防腐剂,食用过量极易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严重的会致癌。

  获悉检测结果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广味”经营部查封这批“毒鱼肚”。但经营部负责人戴某却表示,这批鱼肚已经被他销售给了江苏凤凰台饭店。

  他出示了一张销售发票显示,抽检后的第三天,这批共计5公斤的鱼肚就被凤凰台饭店采购,售价每公斤452元。

  工商人员立即追查。凤凰台饭店一负责人承认,饭店确实进了戴某5公斤鱼肚,但并不清楚鱼肚有质量问题。目前,5公斤鱼肚已被饭店销售了3.6公斤,只剩下1.4公斤。

  随后,工商部门暂扣了这批鱼肚,并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问题鱼肚”能堂而皇之地进入高档饭店,暴露了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凤凰台饭店在采购这批鱼肚时,并没有向销售商索要质量合格证明、检测合格证明,这导致“问题鱼肚”顺利进入餐饮环节。

  工商部门提醒,餐饮企业在采购食品或原材料时,一定要向经销商索取检测合格证明。否则,一旦因为问题食品引发食物中毒,餐饮单位将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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