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 周婷玉) 卫生部7日通报,查处18种微生物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酱卤肉产品,并要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继续经营这些不合格产品。
18种不合格酱卤肉产品为:黑龙江满汉楼饮食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生产的猪头肉、酱脊骨;哈尔滨大丰收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生产的骨棒;周王府粗粮细做美食坊(哈尔滨市)生产的酱猪手;三合饺子人家(哈尔滨市)生产的酱鸡手、酱猪手;鑫一品吉隆酱骨美食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生产的脊骨;河北新世隆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牛肉;石家庄市新绿餐饮有限公司湘粤情酒店生产的驴肉;石家庄市洋河江苏饭店新华上海大饭店生产的酱牛肉;石家庄市燕风楼烤鸭店(建设大街店)生产的酱牛肉;石家庄桥东美食美客香辣虾酒店生产的千层耳花;石家庄桥东名家澳门豆捞火锅城生产的酱猪蹄;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湖大酒楼生产的酱牛肉;石家庄市黄鹤楼大酒店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钱肚、鹅翅;石家庄桥东高丽王朝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石家庄市新华楚湘圆酒楼生产的金钱肚。
据介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日前对商场和餐饮单位经营、加工的酱卤肉产品进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时,发现这18种酱卤肉产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大多为大肠菌群超标,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
卫生部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继续经营以上违法产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被查处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这些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和卫生防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责令其公告收回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