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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得利面包有碎玻璃

时间:2011-06-15 14:18来源:千龙消费 作者:
  

  玛得利面包有碎玻璃

  “马得利”、“玛得利”、“馬得利”、“金冠马得利”……一串如此“巧合”又雷同的蛋糕品牌您分得清楚吗?近日,市民邓女士就将“玛得利”误认为是“马得利”蛋糕店,岂料买到的面包内竟有碎玻璃。记者调查采访后发现,一些蛋糕店故意混淆视听使市民走错店的情况时有发生。

  侵权投诉

  “玛得利”面包里吃出碎玻璃

  近日,市民邓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于6月10日下午在象山北路144号一家面包店内买了两个小面包给儿子吃,可她儿子在吃第二个面包时刚咬了一口就发现面包内有一块小碎玻璃,邓女士很担心,怕儿子吃了这种有碎玻璃的面包会影响身体健康,于是当晚就找到该面包店要求对方给出解释,几番争执与协商后对方答应第二天带邓女士的儿子前去医院检查。

  邓女士说:“‘马得利’面包在我们南昌也算得上是个响当当的牌子,怎么面包里会出现碎玻璃呢?以前我一直是买这个牌子的面包,这次是正好路过象山北路,看到有这个牌子的蛋糕店就进了。”

  第二天记者与邓女士一同来到这家蛋糕店,在记者协调下,汤店长向邓女士表示了歉意,随后邓女士也表示10日晚仔细观察了儿子的状况,没有发现有不良情况,所以没有要求汤店长再带儿子去医院。

  店家称是“马得利”的加盟店

  随后,记者询问该店的汤店长此店与南昌市民熟知的马得利蛋糕店是何关系时,她告诉记者该店是马得利蛋糕店的加盟店,并且店内的所有面包蛋糕都是在店内的工作间由自己店内的师傅独立制作完成,并非从外面配送进来。

  该家“玛得利”有4件“马甲”

  随后,记者在该店发现该蛋糕店的店招写的是“玛得利”,但是悬挂在墙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写的却是“金冠马得利”,另外店内蛋糕面包的外包装纸上又是“马得利”和“馬得利”的字样,让人顿时觉得雾里看花。

  事件调查

  此“玛得利”非彼“马得利”

  记者随后来到叠山路马得利蛋糕店,该店店长告诉记者“玛得利”蛋糕店并非该公司加盟店,而且凡是该公司加盟店的店员都会着统一制服,店招也有统一规定,不会出现“玛得利”这样的招牌,店长很确定地告诉记者此“玛”非彼“马”。

  眼花缭乱的“马得利”让人犯迷糊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很多市民均表示现在街上很多各种自称的“马得利”蛋糕店,经常被弄得晕头转向,分不清楚哪家才是正牌。

  手持好几张“马得利”蛋糕店购物券的李女士说:“我前一阵子在上海路的一家‘马得利’蛋糕店消费时,店家送了消费券,我知道‘马得利’是连锁店,所以后来我路过广场一家‘马得利’店时准备用掉那些消费券,谁知该店店员告诉我这些消费券并不能在店内使用,而且还说发消费券的那家店也不是他们公司旗下的连锁店,现在我是真不知道这些购物券属于哪家蛋糕店了,我也不愿意再跑去上海路的蛋糕店,就让它过期吧……”言谈中李女士满脸的无奈。

  有李女士这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记者在胜利路街口驻足30分钟一共采访了13名市民和学生,其中有9人不明白街头那么多“马得利”究竟哪家才是出身“正统”,有3人曾经像李女士一样将其他打着类似“马得利”商标的蛋糕、面包买回家。

  现象探由

  全市30余家假“马得利”

  正主也表示无奈

  记者随后采访了江西金冠食品有限公司的聂主管和熊小姐,聂主管告诉记者“马得利”只是公司的一个注册商标,现在南昌市面上所有的“正牌”马得利蛋糕店的店招、包装都是统一的,货物也是由总公司统一配送,根本不可能像象山北路“玛得利”蛋糕店那样全部在自己店内完成。今年3·15之前,他们公司也曾对市面上一些假冒的马得利蛋糕店进行“拍照”作为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但是最后都石沉大海,聂主管说:“为此我们也很无奈……”

  他告诉记者,目前南昌市内大约有10几家蛋糕店冒用了马得利蛋糕的名字,加上周边县区大概有30余家。而且每年都有不少市民买到有质量问题的蛋糕找到公司总部,结果发现均是其他店冒用了“马得利”商标,所以公司也不会给出赔偿。

  该公司熊小姐还告诉记者,此前公司曾一度将20家侵权的面包店告上法庭,但是判决胜诉以后,这些店家停止了侵权行为又会有其他蛋糕店“前仆后继”。

  部门说法

  工商:已对“玛得利”

  下达整改通知书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东湖区工商局建德观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象山北路144号的“玛得利”蛋糕店,查看情况后执法人员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店将店名更正回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名称。

  但是对于该蛋糕店是否侵犯“马得利”的商标权一事,龚局长表示,该店的店招并未使用“马得利”字样,而只是蛋糕外包装上有“马得利”字样,这在法律规定上不属于企业的商标范畴,所以不能认定为商标侵权。

  他解释道,按照国际分类标准,一个商标(驰名商标除外)必须在45个类别全部注册才能享受“全类保护”,否则,两家不同的企业可以分别在不同的类别注册同一个名称的商标,同时享受商标专用权。只有当一个商标成为知名商标并在实践过程中别家企业使用与其相似商标、字号并易引起混淆时,有关注册部门才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管,很多时候,店铺名相似甚至相同都很难确认是否侵权。

  律师:主观意在误导消费者属侵权行为

  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的徐之春告诉记者,我国对企业名称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中有一个司法解释是,将你的企业名称突出使用在商品上,使普通购买者注意力发生混淆的,即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而且这家“玛得利”蛋糕店主观意识上就是为了混淆市民的眼球,误导消费者进店消费,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他还告诉记者,确定一个企业市场准入的是营业执照,企业进行名称登记时,如果不在同一区划内,只要字号不与中国驰名商标相同,也会予以登记。记者 胡美 (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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