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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被爆6吨毒竹笋 添加剂超标百倍

时间:2011-06-13 14:55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焦亚硫酸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但人体如果大量摄入,轻则伤肝肾,重则酿人命。昨天,涪陵区检察院透露一起焦亚硫酸钠超标144倍以上的毒竹笋案件,涉案老板已于本月3日被捕。

    工商当场查获

    6吨多毒竹笋

    涪陵区检察院介绍,该区工商部门在今年4月30日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该区大木乡用非法添加硫磺和焦亚硫酸钠的方式,为刚从竹林采回来的鲜竹笋进行保鲜。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大木乡,并在当地一位姓陈的村民家,查获大量涉案鲜竹笋。这些竹笋都加有焦亚硫酸钠,并用硫磺熏过。经称重,涉案鲜竹笋重6吨多,另外还有焦亚硫酸钠21袋共525公斤、硫磺4袋共200公斤没有来得及添加使用。

    据涪陵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6吨多鲜竹笋价值4万余元。

    焦亚硫酸钠

    超标至少144倍

    经查,生产这些毒竹笋的老板叫张中文。从2004年起,张中文一直从事鲜竹笋加工销售生意。为了给鲜竹笋保鲜,他加入硫磺、焦亚硫酸钠等防腐、漂白辅料,然后再将竹笋外销。

    今年4月,张中文从肖某手中购得鲜竹笋20吨,并雇佣工人将收购的鲜竹笋采取用硫磺熏或在鲜竹笋中加入焦亚硫酸钠等办法,使鲜笋变软、变白,并达到防腐的效果。经涪陵区计量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查获的鲜竹笋中,焦亚硫酸钠的含量分别为9.35克/公斤、7.5克/公斤和7.24克/公斤。

    工商部门表示,根据国家标准,每公斤食品的焦亚硫酸钠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0.05克,按检测出的数据计算,这批竹笋的焦亚硫酸钠含量超标144.8至187倍。

    焦亚硫酸钠

    过量摄入可能致死

    焦亚硫酸钠属于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可以当作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但不能超过规定比例。在当作漂白剂使用时,只限于熏蒸,不能用于浸泡等直接接触物体的方式进行漂白。人体如果大量摄入焦亚硫酸钠,可能会伤害到肝肾器官,严重的会造成急性中毒甚至死亡。

    在这批查获的鲜竹笋中,张中文在保鲜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焦亚硫酸钠进行直接浸泡漂白,且含量超标,严重违法。涪陵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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