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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牌”食品充斥农村商店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网太原4月26日专电(新华社记者晏国政、刘宝森、岳月伟、梁娟) 商品种类偏少、没有生产日期、假冒伪劣商品充斥……记者近日在山西、山东、河南、甘肃等地的部分农村采访时了解到,受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等因素影响,农民购买的商品食品往往来自价格相对便宜且离家较近的农村小商店或集贸市场,但这些地方所售的商品食品安全状况堪忧。

  可口可乐竟成了“姜汁可乐”

  在山西省闻喜县、河南嵩县等地农村商店,记者看到,狭小的店子里主要摆放着简易的柜台和货架,包括食品在内的商品大都零散随意地摆放着,没有区分固定的区域。这些商店销售的商品最多不过二三十种,大多是洗衣粉、烟酒等日常用品及一些食品。闻喜县礼元镇湖村村民李平顺说:“现在买东西虽然方便了,但在村里基本买不上什么东西,有时候还是得去镇上或县里集中购买。”

  在农村商店所售商品中,大多日用品还有着比较正规的生产厂家,一些食品类商品则是鱼龙混杂。除了个别名牌食品,充斥于农村商店的大多为“杂牌”以及来历不明的“仿冒货”。闻喜县礼元镇礼元村和湖村的两家商店的柜台上摆满了“鸡皮卷”等熟食制品。这些食品包装在一些掉色的塑料袋中,上面涂着辣椒面等调味品,一根根粘连着,售价仅为1毛钱一根,在村里的孩子中间极为畅销。

  在山西闻喜县桐城镇桥东街的一家综合商店里,地上则摆放着一箱名为“美滋滋”的牛奶饮料,外包装酷似“蒙牛”,记者仔细查看才得以分清。 

  农村商店内所售的食品质量难以让人放心。记者在河南省嵩县、栾川县等地的农村商店一共买回来11种小食品,包括膨化食品、豆制品和卤制品,只有2种膨化食品标注了生产日期,但已经模糊不清,其中一种名为“101”的膨化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是用墨喷上去的,用手轻轻一抹就掉,显然是临时喷上的。嵩县库区乡村民杨花景说:“小商店的东西大多没有生产日期,尤其是小孩子在买之前也不懂得看看,总感觉不太安全。”

  记者在甘肃一些交通不便的村庄里发现,一些小商店仍在销售没有出厂日期、包装简陋、无商标的小食品。记者在西安市临潼区雨金镇胡门村期间,一农户安排孩子到村上的小卖部去买瓶可口可乐。可孩子买回的是一公斤装的“姜汁可乐”,记者看到这种可乐没有品牌也没有出厂日期,喝到嘴里就像红糖水。面对家长的责怪,孩子委屈地说:“人家说这种的便宜!”

  “食品安全最大的矛盾突出在农村市场”

  由于受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影响,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加之农民对商品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不强,农村食品销售点多而分散,不法分子往往将假冒食品抛向农村集贸市场、村内小卖部和农村学校附近的食品摊点,致使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儿童深受其害。

  民革陕西省委去年对陕西农村食品消费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农村消费安全令人担忧。调查显示,农村销售的婴儿奶粉质量低下;儿童食品中,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和亮蓝4种色素严重超标;农村销售的火腿肠,未标生产厂家或者假冒名牌厂家的产品居多;农村市场销售的食品中菌群总数严重超标,病源微生物污染问题严重。农村的酱菜和调味品类苯甲酸含量严重超标。

  山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李培杰说:“食品安全最大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农村市场。”记者近日在山东省的章丘市、济阳县、莱阳市等农村地区采访时,对24户农村家庭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62.5%的家庭表示经常关注农村食品安全问题,25%的家庭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疑虑,50%的家庭表示判断商品质量好坏的标准靠自己尝,75%的家庭表示并不清楚如何判断食品是否为合格产品。

  针对这些问题,民革陕西省委建议,广大农村组成以卫生部门主管,药监、工商、质检等配合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大对于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罚力度,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的行为。加强执法过程的规范和持续性管理,走出“假冒伪劣食品泛滥-打击-暂时缓解-再泛滥-再打击”的怪圈。同时也要提高农民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和及时处理农民举报,向社会公布处理信息。

  农民消费食品安全“卡”在哪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农村消费食品市场现状与农民日益增长的“价廉物美”的消费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地区的农村消费食品市场甚至成为坑农、祸农的重灾区。专家分析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农民缺乏正规安全的购物渠道。山西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丁润萍说,尽管经过多年呼吁,但当前大多数超市等大型卖场仍然集中在城市,农民购物只能在质量没什么保证的小商铺。李培杰等也认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民购买力低也使一些厂家和商家不愿将触角伸及农村地区。

  二是农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丁润萍认为,这一方面表现在基层监管力量的薄弱上,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基层监管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力上。李培杰说,当前一些劣质食品、不合格商品主要出现在城乡接合部,而多年的监管却忽略了这些地区,一些宣传活动主要在城市展开。

  三是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差,对假冒伪劣商品客观上形成了放纵之势。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冯国英认为,长期以来,由于农民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权意识淡薄,加上购买的商品量少、便宜,不值得大老远跑进城为点“小事”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农民自身处于弱势地位,许多商家趁机专“号”农民这根“命脉”,赚取不义之财。

  采访中,专家们认为,由于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多方合力,为农民消费食品安全上把“锁”。

  首先,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手段,积极引导大型厂商前往农村开拓市场。丁润萍说,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对正规安全的商品需求日益增加,这无疑为大型厂商提供了商机,为政府引导提供了契机。

  其次,继续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专家们认为,在这方面,政府应当转变观念,增强基层监管的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消费食品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第三,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增强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去年以来,山西、山东、河南等省份纷纷实行“12315”进农村,在行政村设立申诉举报联络站,同时将消费者协会组织组建到乡镇、农村。李培杰认为,通过组织建设及大力宣传,能够让农民不出家门就能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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