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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 无PH值水广州仍在热卖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周芳
    时报讯 (记者 周芳) 根据7月1日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包括矿泉水、纯净水等所有生活饮用水必须在包装上注明PH(酸碱度)值。但记者昨日发现,虽然新规已正式颁布实施,但没有“PH”标志的饮用水仍在广州饮用水市场上热售,相关企业的说辞是:执行新标准需要一个过渡期。

  据新《标准》规定,生活引用水的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家大中型超市发现,除少数几种瓶装水标明PH值外,多数饮用水均未标注PH值。

  万佳超市五羊新城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标准》是7月1日出台的,而超市在此前已经进货了,所以没有“PH”标志很正常,目前尚未接到有关部门关于停售“PH”饮用水的通知。

  新《标准》实施后,广州水企业将面临怎样的冲击?广州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一直以来都以“食品”的概念来进行饮用净水的水质控制,各项指标不仅符合新《标准》,还执行着比国家目前所有饮用水质标准更为严格的内控水质指标。但是,一些中小型饮用水企业却认为,新《标准》的实施要有一个过渡期,因为厂家在提升生产线处理能力和更新设备等环节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善。不过他们会按照规定尽快实施新《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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