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市民安女士反映:上周六中午她去家乐福保利店购物,其间随手在超市内拿了件衣服放在购物车里给9个月大的女儿当坐垫,之后忘了将衣服放回原处。这件衣服“乘”购物车来到了收银台。“当时孩子哇哇大哭,我便抱起孩子来结账,衣服的事早就忘了,而且购物车还没推到收银台外边。此时就有一个着便装的女子过来说我偷了东西,要我跟她去办公室解决此事。我不去,结果又来了个男工作人员,他俩连拖带拽强行拉我去办公室。因为我当时还抱着孩子,很不方便,就坐在了地上,结果他们一个人拉着我的胳膊、一个人推着我的脚,将我拖到了办公室。”安女士拿出一件外套,说是当天穿的。只见右边的袖子已被撕扯下来,右侧衣服的接缝处也开了大大的口子,里面的填充物都露了出来。
随后,记者来到锡城家乐福保利店求证,得知当时处理此事的是防损部。该部门处理安女士一事的那名男工作人员表示,安女士当时已把购物车推出了收银线。“如果顾客把东西拿到了收银线外而又没付钱,我们就会产生怀疑,并且会让顾客到防损部办公室为未付钱的东西买单。”他否认自己打过安女士。安女士则一口咬定当天一名女子和这名男工作人员都打了她。“他们把我拖到办公室后,对我拳打脚踢,那个女的对我出手很重,还说‘我是警察,打的就是你这种人’。我抱着孩子没办法躲,到现在头部和肩部都很疼,腿上也有一块一块的乌青。这个男的也动手了,只是没那个女的厉害而已。”记者问起安女士提到的那名女子在哪里时,该男工作人员说那名女子不是超市工作人员,“不是超市工作人员,怎么有权利处置这件事呢?”男工作人员未给出明确回答。记者提出要看当时的监控录像以了解是否真有打人一事,男工作人员答应了。但是记者等了近一个小时也没能看到,对方的理由是由于硬盘等设备出现故障,无法调出当时的录像。
顾客被怀疑偷东西然后被超市方“惩罚”的事时有发生,那么在遇到类似事情时超市应怎样处理才妥当呢?法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贺煌认为,超市应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安装好监控设备,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做到规范管理。如果怀疑顾客偷东西,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劝顾客暂时不要离开、配合处理,但不能逾越职权对顾客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伤害。(蓝莓)(来源:江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