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补贴要无条件兑付 我省将加强日常检查 严处骗补、拖欠行为
本报讯罗斯捷、郭佳丽、记者刘兴旺、实习生黄仁萍报道:记者获悉,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政策实施办法,无条件将补贴资金垫付给符合家电下乡补贴垫付条件或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不得以“财政资金未到位”等理由误导消费者,拖欠补贴资金。
通知强调,各地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销售网点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销售网点存在骗补、拖欠消费者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销售指定店资格,同时对其所对应的中标企业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省财政厅还将联合省商务厅不定期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由于主管部门不作为或无正当理由拖欠销售网点补贴款而影响补贴兑付工作的,进行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据了解,为了让老百姓第一时间就能享受到补贴政策,我省于去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家电下乡网点垫付方式,农民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申领手续由销售网点代办,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先行垫付,让农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在销售网点现场就能兑现到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