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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条例缺位 洋家电钻漏洞只召不赔

时间:2011-06-10 22:22来源:中国家电网 作者:
  

    今年以来,我国家电市场的缺陷家电产品召回事件频频发生。惠普电脑、索尼电视、飞利浦电吹风、松下三菱3M净水器等洋家电陆续发布“召回公告”。多位家电专家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洋家电召回背后,《家电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缺位引发的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日益凸显。有企业干脆逃避责任,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不承认、不召回。”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于2010年7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家电召回管理规定,“正在进一步研究中有望出台”。

    上周,本报报道了“飞利浦、松下、三菱、3M等外资企业,因漠视中国消费者而频频出现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召回事件”。有来自北京、上海的多位消费者抱怨,“家里刚买的飞利浦电吹风就面临质量问题要召回,召回还需要我们送到服务站,很麻烦。”

    随后,《中国企业报》记者致电飞利浦召回热线,工作人员介绍,“召回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登记,获得了相应代码后等待飞利浦的通知,再前往指定的服务站更换新的电吹风。”不过,上述人员并未透露登记后何时能更换,也未说明在等待更换时间内,消费者如使用电吹风发生问题应该怎么办?

    家电观察家洪仕斌指出,“这种召回表面看是尊重消费者,在操作中未考虑消费者实际需求,不提供备用机、又没有明确更换时间,很容易让问题产品继续危害到消费者。”

    相对于飞利浦问题电吹风的召回内容不完善,LG对一款问题手机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回应、不召回,引发了众多消费者的不满和自主维权。日前,由30多名LG问题手机用户组成的律师团收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回函,称“LG公司自2009年5月将LGKT878型手机投入市场后,陆续出现电池外壳开裂、信号不好、容易死机等问题。”

    由于国家尚未出台有关手机缺陷产品召回的规定,质检总局建议消费者只能要求企业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其承诺,做好KT878型手机的售后服务工作。洪仕斌认为,“LG在这一款问题手机上的态度,属于典型的推卸责任,钻法律漏洞。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国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条款,明确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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