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称家乐福大世界店卖“坏机”以次充好 记者调查:或是误会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7日讯 (记者 杨可心) 1月4日,网友“sc007”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投诉家乐福大世界店,称1月1日自己在该店买了一台爽美牌洗衣机,家乐福在两天后却送来一台写有“坏机”的机子,发帖人称与家乐福大世界店多次沟通,对方态度恶劣拒不退货也不道歉。今日,记者在未表露身份的情况下,对家乐福大世界店家电卖场工作人员进行了暗访,对方三名工作人员包括一名主管都承诺对坏机会百分百办理退货,并向记者解释了一些疑问。
发帖人讲述事情经过:
昨日中午,记者致电发帖人瞿(音)小姐,了解了收到“坏机”并要求退货的经过:
1月1日,瞿小姐在家乐福大世界店买了一台特惠价为799元的爽美牌洗衣机。
1月3日下午,家乐福送货人员联系瞿小姐收货,正在加班的瞿小姐请假回家签收。待送货人员离开后,瞿小姐发现洗衣机包装上写有“坏机”两字,马上致电送货人员让其回来退货。送货人员以还有其他东西要送为由称不能马上取走“坏机”。在家等了两小时后,瞿小姐亲自到家乐福大世界店要求退货,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称要见货才退款,并告知退款只能返还于银行卡中。期间,家乐福售后人员到瞿小姐家中拆开了洗衣机外包装,检查了“坏机”,此时只有瞿小姐8岁的孩子在家中。
1月5日晚上9点半,家乐福工作人员联系瞿小姐称要取走“坏机”,瞿小姐称时间太晚,小孩已睡觉不便打扰,拒绝当时办理退货。
销售人员解释顾客疑惑: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记者佯装瞿小姐的亲戚,将瞿小姐的遭遇给家乐福大世界店家电卖场的工作人员杨红英说了,杨向记者解释了瞿小姐的一些疑惑。
为何付款两天后才送货?还发来“坏机”?回应:出货量大,送货需要时间。仓库人员经验不足,忙中出错。
杨向记者解释,由于年关期间出货量较大,一般是付款后三天左右安排送货上门。她指着旁边已经堆成山的洗衣机说:“我们店位置好,顾客多,这些都是2、3号就卖出去的机子,今天都6号了,还没送完。”至于将“坏机”给了顾客,杨解释称可能是因为仓库人员是两名刚来的大学生,对业务不熟悉,在发货上有些疏漏,“不过你放心,‘坏机’肯定会办理退换货。”
发现是“坏机”后马上联系退货,送货人员为何未及时取货?回应:业务多,送货的师傅只有一个,当时肯定离开了。
记者向杨红英强调,在发现收到“坏机”后,瞿小姐当时就已经联系了送货人员,但该送货人员并未及时上门取货。杨红英告诉记者,家乐福大世界店就只有一名送货的师傅,“他从早上忙到晚上12点,那么多顾客等到的,当时肯定已经开车走了不方便再倒回来取货。”这时,一旁正在盘点的销售人员说:“我们也希望送货的师傅多几个,好为顾客把货及时送到家,把出现的问题都解决了,但是他一个人实在搞不赢。”
为何在只有娃娃在家、大人不在家时来检查洗衣机?回应:有人开门就按程序检查,并未调查谁不在家。
杨红英说,来检查洗衣机的是售后人员,一个片区的售后人员会负责很多客户,在客户要求退货后会按先后顺序去检查货品,“可能当时客户不在,但我们售后人员不会注意到家中只有一个小娃娃,只要有人开门,就按程序工作。”
为何晚上9点联系顾客称要拉走“坏机”?回应:送货要持续到晚上12点,9点钟不算晚。
杨红英和卖场另外一名销售人员都告诉记者,因为卖场只有一名送货人员,为尽快把货物送到顾客手中,送货师傅会一直持续工作到晚上12点,“9点哪儿算晚嘛,晚上12点都还在送货。”
退货为什么不能当场退现金?却要在7天之内退在银行卡里?回应:刷卡业务只能返现于银行卡中。
对于发帖人瞿小姐不满退款只能通过银行返还一事,杨红英解释说,若购物时是现金付款,在退货时就能立即收到退款;若是通过刷卡购物,退货款就只能通过银行返还,时间为7天内,若是用信用卡购物,退款时间会更长一点。
对于瞿小姐所说的家乐福大世界店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一事,杨表示不清楚。
卖场承诺在10号前办理好退货
不久,记者见到主管模样的男士出现,询问其身份后得知,这位名叫黄科盛的男士是家电销售主管。黄询问了瞿小姐住址和所买机型,称会安排师傅去将“坏机”拖回来,“我们家乐福肯定是卖好机子,哪个都不想把坏的卖给顾客,谢谢你们的理解。”杨红英补充说:“这个你百分百放心,我们会办理好退货,只是这段时间忙,10号前一定能办好。”
顾客态度:家乐福以次充好,要求赔礼道歉,该赔偿的赔偿
记者将卖场工作人员对此事一系列问题的解释转述给了瞿小姐,瞿小姐表示全都不能接受,称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这件事。“这个事情发生这么多天了,他家乐福能拖就拖,就该承担你该承担的后果。”瞿小姐称,收到“坏机”,就是作为销售一方的家乐福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带来的恶果。“我要他们拿一个态度,别以为自己是大卖场就了不起!你送错货,你该及时改正,不能因为你忙就让顾客来承担这个责任!”瞿小姐称家乐福没有一个人主动来沟通这个事情,要求家乐福大世界店马上办理退货把钱返还,“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
随机采访:沟通第一,理解万岁
“既然承诺了要退货,不过就是等等,那就等几天嘛。”家住紫荆北路的李小姐说。而在家乐福大世界店附近一书店上班的小王表示,遇到这样的事情,卖场的态度决定顾客的态度:“你先把问题处理好了,有一个良好的态度,顾客肯定不会这样愤怒。你需要顾客理解,首先你就应该做好沟通。”
附:《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摘要)第二十一条国家规定、行业规则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包退、包换、包修(以下简称“三包”)的商品,经营者在出售时应当向消费者出具“三包”凭证。“三包”凭证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确定具备条件的维修者。
实行“三包”的商品售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商品有质量问题的,自出售之日起七日内,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按商品的发票金额一次性退款;十五日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免费予以更换或者修理;
(二)超出十五日但在保修期限内,无法修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如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的,经协商一致,可以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货,一次性退还货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对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在“三包”期限内,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和往返的合理费用;
(四)超过规定修理期限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同种商品免费使用至交付修理物时;
(五)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的要求,应当在接到要求之日起二十日内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经营者与消费者可以约定其他“三包”方式。经营者承诺的内容比国家规定、行业规则更有利于消费者的,从其承诺。
第六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行政决定,不得以下列情形无故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营者不执行或者不完全执行“三包”规定的;
(二)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提供不符合规范的服务,或者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品拒绝退货、更换、重新按规范提供服务的;
(三)销售、提供假冒他人商标或者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拒绝退货、更换的;
(四)销售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的商品拒绝退货、更换的;
(五)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失效、变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商品而拒绝退货、更换的;
(六)以广告、产品说明书、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法,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拒绝退货、更换的;
(七)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而拒绝补足数量,或者退还相应部分的货款的;提供服务的内容不足而拒绝补足,或者拒不退还相应费用的;
(八)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收费用而拒绝退款的;
(九)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而拒绝重作、退款或者赔偿损失的;
(十)经营者拒绝消费者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数量、退还货款或者服务费用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的;
(十一)行政机关因消费争议向经营者送达要求其到场协商的文书,五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
经营者因无理拒绝、无故拖延等行为,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