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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再现丑闻——西安机电信息学院“欺诈门”

时间:2010-06-16 14:09来源:新民网 作者:
  

    近几年,网络舆论渐渐起到了引导社会道德的作用,中国培训业的残破管理体制及道德问题一一浮上了台面。西安机电信息学院发生"农民工事件""欺骗事件"。

    据了解,西安机电信息学院打着高等学历的幌子,利用招生非法敛财。

    该校声称能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进行招生,还采取了各种招生手段在各省市设点招生,招聘招生代理,在招生过程中,散发的各种宣传资料没有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就大张旗鼓的靠虚假宣传、代理招生等违规手段进行招生。

    针对此事,西安机电信息学院的3种非法行为如下:

    1.将招生工作委托给招生代理?--此举属违法行为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包括在校老师和学生)。

    2. 宣传材料弄虚作假招生人员乱承诺--此举属违法行为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意见》讲: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广告(简章)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学校名称、办学类别、办学地点、考试类型、证书名称及收费标准等事宜不得含糊其词、弄虚作假,不得作不负责的许诺。

    西安机电信息学院相关资料显示:西安机电信息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陕西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与德国巴登符腾堡州职业教育协会重点支持建设的新型高等职业技术院,是中德两国在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中合作的示范院校,属造假宣传。学校创建人王振峰校长,1989年毕业于第二炮兵工程学院。学校创建初期场地是租用一家毛纺厂,而学校正式挂牌成立是在2004年4月,为劳动部门批文的技工学校,也就是俗称的技校。

    3.借用名牌大学名义自主招生--此举属违法行为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民办院校不得借用普通(成人)高等学校的名义招生;普通(成人)高等学校不得以联合办学或出借名义将学历教育学生转由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代为进行教学和管理。也就是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得以联合办学等名义挂靠招生。

    而西安机电信息技术学院以合作办学的名义,借用名牌大学名义误导学生报考。

    西安机电信息技术学院在简章中称:为了培养优秀的复合型高级技术人才,学院与西北工业大学等名牌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技师、大专/高级工双学历教育,学生同时接受名牌大学一流高等教育和我院独具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同时获得名牌大学的毕业文凭和国家预备技师或高级工证书。本科/技师毕业生可以报考研究生,大专/高级工毕业生可以"专升本"升读西北工业大学获得本科文凭。很明显,西安机电信息技术学院在以西北工业大学的名义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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