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十一”黄金周旅游度假消费安全,吉林省工商局集中对53户国内外旅行社进行了整顿和规范,执法人员发现,仍旧存在回扣抵工资、项目乱收费、夸大宣传等五大弊病:
1.扣抵工资。执法人员发现部分旅行社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没有固定工资,全靠代购收取“回扣”,包括代购物、代售景点门票、纪念品等;
2.分旅行社对游客收费标准不同。即同一路线,同一旅行社,老人、小孩、记者、老师却因“购物太理智,购物较少”,须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加收几百元甚至上千元钱;
3.收小费。在海南、云南、四川等省份的旅游线路上,有一些景点会安排一些互动节目,如扮新郎、对歌、入洞房等,这些节目都会要求参加者付小费;
4.分旅行社用“准三星级酒店”这个名词误导消费者;
5.分旅行社发布以极低价格组织旅游的促销广告,实际上如成行需加付各种费用,对消费者构成欺骗和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