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洋高校文凭买卖的地下市场有多大
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开始都知晓自己所在公司的代理业务涉嫌诈骗,有的犯罪嫌疑人一度认为公司办理的那些学位证书都是真的。
犯罪嫌疑人赵某向办案人员供述,他2009年11月到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上班,主要负责招生业务,“每月2000元工资,另外加百分之三的提成”。
赵某的业务是负责“美国休斯顿大学在中国北京大学举办的博士生培训班”,针对企业高层进行招生,毕业时发美国休斯顿大学博士学位证书,国外承认,但国内不承认。因为还没有毕业的,所以赵某本人也没有见过博士学位证书。但他的老板武某某说证书是真的,赵某也没再多问。
但在去年7月,当媒体开始讨论唐骏“学历门”时,赵某开始对自己所代理的业务产生了怀疑。
“2010年9月,看到新闻报道唐骏的‘学历门’时,我就怀疑我们办的休斯顿大学博士培训班是假的。2011年3月,老板武某某通知我们办的美国休斯顿大学博士培训班暂停了,因为学员要退费,我才肯定我们办的这个班是假的。”赵某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是“被动”走上这条诈骗之路的。廖某便是其中之一。
2006年,犯罪嫌疑人廖某报名参加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开办的美国加州管理大学学习班,当时交了6.5万元。但廖某拿到毕业证书后,发现自己被骗了,从而知道了李某某利用加州管理大学诈骗的事情。于是,他从李某某处拿了一套美国加州管理大学的毕业材料。随后,廖某自己成立了一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利用从李某某处获取的毕业材料伪造了一套美国亚伯拉罕·林肯大学的毕业材料,并与邓某、李某某合作,开始走上利用国外假学历诈骗的道路。
饶明党告诉记者,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高校毕业后应聘到从事诈骗行为的那些公司,起初以为自己从事的是正规的招生代理业务,但后来发现真相后,没有选择离开,而是继续留在了这个“行业”里。
在这个“行业”里,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证书费用和认证费用都有比较固定的“行情”。
一位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承认,几千元的费用“不可能得到任何大学的硕士文凭”。
“但是我也是没有办法,因为整个行业都是这样。别的‘美国大学’收的费用比这个价格高得多,大家都是这样做,明知道美国大学的证书不可能是真的。和我一样做这种代理的人太多了,也就没有人真的在意证书是真的还是假的了。”他说。
而当有人对公司宣称的伪洋高校及相关证书提出异议时,犯罪嫌疑人会用“行业”内通用的“话术单”应对。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供述中表示,他曾负责公司业务员的培训,“告诉业务员怎么从网上找各大企业负责人的信息,之后告诉对方自己是林肯大学中国区的招生办事处,然后按照我给的话术单子上写的东西介绍林肯大学。宗旨就是让对方信服我们,来交费报名。”
遇到有人对证书的性质提出质疑时,“我们有专门的话术,向客户宣传我们的证书能够得到认证,是国家认可的”。
饶明党告诉记者,从目前侦办的案件看,假洋高校学历买卖具有一定的规模,但这一地下市场到底有多大,暂时还无法估算。
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供述中举报了多位“同行”,涉及“美国瑞恩斯大学”、“美国斯特夫大学”、“加利福尼亚美洲大学”等所谓伪洋高校。其中两位“同行”涉及的案件,也在此次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侦办之列。
在饶明党看来,部分受害人的防范意识不强,也是犯罪嫌疑人得逞的原因之一。
“有的受害人在未对嫌疑人公司的资质、嫌疑人的身份等情况进行任何核实的情况下,轻易相信嫌疑人提供的招生简章等材料及口头承诺。有的受害人虽有所怀疑,却未到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官方机构核实,仅在嫌疑人提供的山寨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后便支付高额的报名费和学费。”饶明党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了多位相关诈骗案件中的受害人,但他们中的多数人都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一位受害人告诉记者,“花这点钱,对我来说,没什么损失,反正也上过课”。还有一位受害人表示,其实一起受骗的有上百人,一个班的就有三四十人,“同学间的组织者告诉大家,最近不便接受采访,要求大家都不接受采访”。
对此,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时答复称,受害者在面临假洋学历诈骗的问题时,如果不便判断的话,在选择上应该警惕。一是要确定那家公司的性质,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的网站上公布了具有资格的中介组织。二是要确认国外学校的学历是否能够得到教育部的认可。
“教育部认可的学校名单、中外合作办学的名单都在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的网站上有,可以去查。如果不确定的话,可以打教育部留学中心的电话查询。”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