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标注“含氯” 2批次陕西“佳果多”水溶肥料抽检不合格
2024-12-29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次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2024年海南省流通领域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以下简称“抽查结果”)显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3.3%。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NY/T1107-2020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大量元素含量、总氮含量、磷含量、钾含量、缩二脲含量、水不溶物含量、水分(H2O)、氯离子含量、汞含量、砷含量、镉含量、铅含量、铬含量。本次抽查未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不合格;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使用性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氯离子含量。
氯离子超标会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正确选购及使用,如果一些忌氯的农作物使用了氯离子超标的肥料,将会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生产企业标称为“陕西佳果多实业有限公司”,商标名称为“佳果多”,由昌穗(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事项为:在其规格型号上未标含氯,而抽检中发现了氯离子含量。
对此,中国质量万里行农资质量安全专家王雪岩认为,海南通报的“佳果多”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检测出未标称的元素,违反了GB 18382-202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的要求。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限制并标明的物质或元素应单独标明,警示语应按规定字号以显著方式标明,比如,氯离子含量较高,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等。
中国质量万里行农资质量安全专家李徐旭介绍,氯离子含量在肥料包装上有明确的标注要求。根据《复混肥料》生产标准GB 15063-2009的规定,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明确标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含氯(高氯)”。具体来说,氯含量在3%~15%之间标注为“低氯”,15%~30%之间标注为“中氯”,大于30%则标注为“高氯”。此外,如果氯含量低于3%,则不需要标注。
李徐旭进一步解释,氯离子对作物的影响因作物种类而异。一些作物对氯离子非常敏感,吸收过多氯离子会影响产量和品质,这些作物被称为“忌氯作物”,包括马铃薯、西瓜、柑橘、茶叶、辣椒、葡萄等,这些作物在土壤含氯量小于300毫克/公斤的条件下才能正常生长,烤烟、花卉等对氯离子也很敏感。相反,一些“喜氯作物”如水稻、棉花、红麻、菠菜、甜菜、高粱等对氯离子的耐受能力较强,可以在较高的氯浓度下正常生长,施用含氯肥料能增产。李徐旭从市场方面分析,相同养分含量下,高氯肥料的成本较低,价格也相对较低。
对此,王雪岩呼吁,肥料企业应规范产品标识,对含有氯离子、缩二脲的肥料应标注警示语,避免农民因肥料使用不当对农作物造成危害,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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