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用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管,强化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完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对沈阳市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由于疫情期间防控的需要,全省应急审批的防护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口罩、隔离服等)大量增加,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部门持续关注着沈阳市新审批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情况,及时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鉴于大部分企业为其他行业转产到医疗器械生产领域,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法律法规的宣贯、企业的帮扶指导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有力地提升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器械产品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