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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采取有力措施 加强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2020-03-26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点击:

  为切实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通知》,其中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继续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六 T”实务管理,推动学生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我省学校食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集体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省市场监管局做好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6项措施的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要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加工区、就餐区、储存区及厨房加工设施设备进行彻底大清扫、大清洗;对假期存放的餐饮具进行彻底的消毒;

  对库存食品进行大清查,过期的食品要监督进行销毁。加强原料采购、加工操作、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和食品留样等全环节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进行检查,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知》要求

  要加强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的工作指导,切实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食品卫生习惯,最大限度减少学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学校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普及如何选择购置食品或就餐的场所、如何选购和保存食品、常见的食品安全误区等,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教育、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将健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在事故易发期、敏感期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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