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获得广大企业主们点赞:“措施实实在在地帮助了我们。”
为进一步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畅通绿色通道,促使疫情防控物资行政审批全面提速,落实落细落小总局10条和省局38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清晰、流程简洁,让各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能方便快捷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获得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又出台了六条措施:
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做到协同推进、双线发力、多点开花。要把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市场主体紧、监管网络覆盖广、检测技术能力强的优势用足用好,在坚决守住决不能因价格和质量影响疫情防控的底线的同时,着力聚焦补损失,以百分之二百的努力,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起来,把疫情带来的损失补回来,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办事流程,全力以赴支持我省企业复工复产。
实行绿色通道清单化管理
在前期38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省局对涉及行政许可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支持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层级,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医疗器械审批等各项行政许可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各项技术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辟的各项绿色通道。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标对表,对属于本级本部门办理的绿色通道事项,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办事指南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充分授权,提高工作效能
对于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审批,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对政务服务窗口的授权,进一步精准授权,赋予“最专业的人最高效的审批权”。要按照疫情防控的需要,进一步精简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突出重点,优化审批服务
针对目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特事特办,对口罩等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审批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在对申报要件中的核心材料严格把关的同时,对非核心材料进行告知承诺,先行容缺核准发证,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审管互动,加强批后监管服务
开通绿色通道的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办理过程中,行政审批窗口遇到政策解读、标准执行等业务问题应及时与审批、许可管理部门沟通,形成审批监管合力。企业复工复产需要的相应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搞好技术帮扶,必须深入一线问需企业、靠前服务。
强化工作调度
各地要加强对基层和窗口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绿色通道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对各地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情况实行日调度,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黔市监办函〔2020〕88号)要求,每日将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动态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调度表》报送省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此次出台的措施中,实行绿色通道清单化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那么,清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小编这就为你“解密”。
企业注册登记
包括缩短办事时限、容缺办理、实名认证、免于处理四条“绿色通道”。
药品再注册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时申请药品再注册的,提交再注册资料的同时提交延期再注册的申请,药品再注册的时限从疫情结束后继续计算。
药品生产许可
1.延长药品生产许可有效期;2.对药品生产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的,3日内予以办结;3.对药品生产企业申请兼并重组、分设分立等,实行“一事一议”帮扶指导。
口罩等防控物资应急审批
对生产企业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简化生产资质审批程序,合并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检查流程,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根据企业申请对对应急审批产品做注册检验,出具检验结果。省检查中心(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对企业按照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提交的委托书、产品综述资料、研究资料、生产制造信息、技术要求、注册检验报告、说明书和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符合性声明进行技术审评,出具应急审评意见。期间,同步开展同步开展注册质量体系核查和生产许可现场检查。
医疗器械产品费用减免
疫情防控期间,对应急审评审批的疫情防控急需医疗器械产品免收注册费;对委托检验的口罩、防护服等应急医疗器械免收检验检测费。
药品流通企业行政许可
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现场指导,保障疫情期间用药用械供应和质量安全。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申请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的,采取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的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办理工作,发放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号。
食品生产许可延期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可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zwfw.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不方便在网上办理的,可通过EMS邮政等寄递材料申请办理,也可预约现场进行办理。
有序扩大告知承诺范围。
对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在当地疫情解除后30日内再行提交申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对涉及生产许可证复产转产企业产品,持续落实好简化审批程序措施,快捷办理,探索容缺办理,切实压缩审批时限。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因办理耗时长,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间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场给予办结,未在承诺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按程序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待疫情解除后再提交延期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计量标准考核、机构授权复查换证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期申请办理计量标准考核、机构授权复查换证的,其证书在我省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视为有效;相关单位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计量标准考核、机构授权的,按复查换证办理。
地方标准立项评估、标准审评以及试点项目现场验收
涉及需要提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地方标准立项评估、标准审评以及试点项目现场验收等事项的,可根据情况沟通延期或以网络形式开展。
疫情防治、应急管理等方面标准化项目立项
对涉及疫情防治、应急管理,以及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加强村医培训等方面急需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简化立项和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换证
一定条件下,可以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申请免鉴定评审直接换证。
对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2月18日到8月17日期间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等,在疫情期间可以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延长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在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延期评审四个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CCC免办容缺办理
对涉及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所需进口的CCC产品,在申请CCC免办时,特事特办、允许容缺办理,事后补全材料。
食盐企业和经营者管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其它有效票据。食盐零售经营者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仅取得其它有效票据而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不予处罚。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
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暂不列入,同时指导企业纠正相关错误信息,企业积极配合并履行相关公示义务的不再列入;对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移出申请,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先行移出,相关申请材料待疫情解除后补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疫情防护用品(具)标准查询
建立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医用酒精等疫情防护用品(具)标准数据库,收集整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文本,主动向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疾控中心、医院及防护用具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免费推送,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和贵州省标准化院网站向社会各界免费提供。标准文本查询网址:http://amr.guizhou.gov.cn/xwzx/gzdt/202002/t20200206_47466099.html
标准研制、标准查新、标准比对等服务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向政府部门、生产企业及相关组织实时提供标准研制、标准查新、标准比对等服务保障,积极对接企业和社会团体,帮助起草和制定相关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费用予以免收。网址:http://www.gzsis.cn/。
计量型式评价
省计量院对水表计量型式评价实行专人受理。将申报资料的审查期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
在审查阶段,若未存在较大技术问题的,不再退回,由委托方进行情况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在试验阶段,最大程度压缩试验时间。
对到期的有关计量标准器具,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要求,可适当延长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