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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五项措施为学校复学提供安全保障

2020-03-12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15号)》精神,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春季顺利开学,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提早安排、迅速行动,及时有效的开展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为青海省学校顺利复学提供安全保障。

一、提早安排部署

  2月20日,联合青海省教育厅、卫健委、公安厅转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日,联合青海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青海省市场监管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开学前2周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向学校提供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的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二、加强协作配合

  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首批开学的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考核组从行政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学生错时就餐、隔座就餐等全过程10个方面,对首批开学的五个市州,23所学校食堂进行了评估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开学和食品安全。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基础上,做好从业人员排查和食堂后厨、用餐场所、设施设备消杀通风以及错峰错时用餐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同时,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库存食品排查的频次,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切实保障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学校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主动联系西宁市区大、中、小学(院校),免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性检验,已对青海师范大学等15所学校和幼儿园的共计52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学前“体检”,全面消除学校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五、强化督查指导

  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联合青海省教育厅组成督导组,重点对西宁市、海西州所辖高中、省属中职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户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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