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生产增强免疫力功能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陆续复工生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非必须的现场检查和人员聚集,哈市市场监管局采取 " 不见面 " 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关键环节的控制。
为妥善做好复工复产企业有效管控,哈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群实时滚动发布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通告等文件,要求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从疫情防控、生产调度、标志宣传等方面入手,严把 " 三道关 ",推动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落实落细。一是严把 " 进门关 ",将体温监测结果作为进入厂区的通行证,同时推行人员聚集区域定时消毒、错时用餐等措施;二是严把 " 生产关 ",将从原料进厂检验到生产过程控制再到成品验收入库,做到全程可追溯;三是严把 " 标注关 ",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产品标注警示用语 "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
同时,该局利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视频通话远程指导、邮箱上传生产文件等 " 不见面 " 监管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 " 疫情防控期间 " 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企业开产前需网上提报生产计划,同时上传投产所需原辅料的供应商资质及检验报告,做到 " 源头可控 "。要求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环节的关键控制点等采取视频连线、现场动态监测的方法进行实时抽查监管,做到 " 过程严管 "。每批次生产结束后,同步上传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及产品出入库存情况等扫描件文件,做到 " 记录可追 "。
疫情防控时期,宣称增强免疫的功能的保健食品成为消费热门,该局发布消费提示,要求保健食品功能宣传符合要求、专区专柜合规销售、产品价格公开透明。杜绝保健食品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出现 " 抗病毒 "、"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 " 等夸大虚假宣传字样。同时,严格专区专柜销售,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标注 "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 等消费提示信息。产品销售价格加价率不超过进价 30%,严禁出现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该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生产厂家、经营者违反以上要求,可拨打 12315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