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隐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安排,紧盯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对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进行多角度排查、监管、打击,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月27日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加强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2月27日至3月1日,全省系统共检查经营场所8271个次,检查经营户30936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9457个次, 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36条。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含各类订餐平台)及交易网站的监测排查,每日实时对网上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好监测,及时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
泉州市场监管部门
及时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贯彻落实决定的相关通知进行了转发,在野生动物监管工作中,切实加强宣传,提倡健康饮食;2月28日下午,泉州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查处孝感巷一家卖野生动物店,现场查获9只竹鼠、5只鹌鹑活体野生动物,10大包已经剥了皮的鹌鹑冻品,野生活体动物竹鼠和鹌鹑送到东湖公园动物园里面保护,10大包冻品鹌鹑肉将作销毁处理。
三明市场监管部门
每天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超及餐饮店开展巡查,并结合向餐饮经营者发放区指挥部第7号令《关于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精准做好“外防输入”的通告》,检查餐饮店,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
龙岩市场监管部门
针对龙岩市面上较常见的田鸡(学名虎纹蛙,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开展检查,要求全市网络餐饮平台、餐饮店、农集贸市场禁止销售田鸡,出动执法人员,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农集贸市场未发现销售田鸡,餐饮店菜品田鸡均实为牛蛙,目前已责令涉及的餐饮店改正菜单,网络餐饮平台也已删除改正相关菜品。
平潭市场监管部门
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经营点等场所的检查,同时走访辖区内鹦鹉养殖户,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线上监测,禁止网上出现任何野生动物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