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经营行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日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全国首张《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清单》。
《清单》中归纳了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野生动物及食品违法、产品质量违法等五大类共18种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较为常见并应当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的各类违法行为,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对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促进作用。
《清单》强调,要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对违法行为涉及此次疫情防治的,原则上均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和基准中的最高处罚阶次,其余与疫情防治无关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的裁量,按照原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疫情防治所涉及的产品范畴,不得随意扩大从重处罚的范围,不得随意提升或者降低处罚阶次。目的是通过《清单》的指引,一方面要对影响疫情防控、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坚决打击,另一方面要保护企业主动调配货源、合理设定价格等“保供稳价”的积极性,努力在打好疫情防控战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疫情期间和疫情过后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