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长沙发布”2月1日消息,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查办一批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并予以公开曝光。
曝光案件显示,长沙市开出至目前为止,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最大罚单:湖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人民中路分店涉嫌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该局拟对该店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部分案件涉嫌售卖假冒口罩,已移送公安机关并案处理。
案例1:1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对湖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人民中路分店涉嫌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春节疫情防控期间销售的邦纳日用防护口罩(颗粒物带阀均码1+1)进货价18元/盒,以35元/盒对外销售;
一次性使用防雾霾静电吸附口罩(成人款)进货价48元/包,以78元/包对外销售。
当事人大幅度提高口罩销售价格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且发生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社会影响较大。
查处情况:1月30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对该案立案查处,并于1月31日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1月29日,根据12315投诉举报线索,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对天心区煜弘楚仁堂大药房进行检查。
发现该药店无法提供其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的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合格证明文件及随货同行单。
同时发现部分库存产品标示有“生产批号:20200206,生产日期:2020年2月8日”,还有部分产品未标示生产批号等信息。
查处情况: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3:1月30日,天心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赤岭路街道芙蓉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检查时,发现:
粉色装“一次性使用口罩”79包(20个/包,未标示生产批号、失效年月等信息)、黑色装“一次性使用口罩”83包(20个/包,包装内有产品合格证,标示生产批号:20200205,标示生产日期:2020年2月6日)。
查处情况: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4:1月30日,长沙市局接群众电话投诉称,在岳麓区浪琴湾小区燕联1栋楚济堂大药房售卖无包装假口罩。
接到情况后,市局执法稽查处当即与岳麓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大队进行会商,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存有售卖简易包装一次性口罩共计250个,其中:
110个为过期产品(标示生产日期:2017年6月2日),71个为“三无产品”。
查处情况:岳麓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上述案例2、3、4中,涉案“一次性使用口罩”均标示有“生产厂家:河南某有限公司,地址:河南长垣飘安工业园,生产许可编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141号,产品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92140044,产品技术要求编号:豫械注准20192140044,电话:0373-8790003”等信息。
上述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公安机关并案处理。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疫情防护用品、重要民生商品等的价格和质量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果您发现相关情况,请及时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