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依据《佛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向全区下发了有关加强零售药店管理的重要事项通知,通知要求对未落实员工戴口罩、未配备测温枪并未及时对进店人员测体温等要求的零售药店,一律暂停营业。2月17日至2月18日,里水镇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成员在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的药品经营店铺,检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消毒、店员口罩佩戴、相关公文、海报张贴工作、咳嗽、感冒药登记工作、进门人员量体温工作等进行逐项检查。
同时,里水镇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制作并派发了210份告示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进药店戴口罩、配合测体温的意识。
截至目前,里水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巡查辖区内药店151间,对7家未配备测温仪、未及时对入店购药人员进行测温或未执行登记制度的药店进行关停。
执法人员强调,各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到“测体温、戴口罩、要消毒、详记录、广宣传”。即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测温枪,在药店入口处设门槛,并由专职人员为每位进店消费者测体温;零售药店必须注册并使用省智慧药监系统,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同时要将体温超出37.3摄氏度的人员信息及时上报当地“三人小组”和省智慧药监系统,并建议消费者就近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