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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15微商产品消费维权征集令

2018-12-04 13:21:00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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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很多朋友都做起了微商的产品。然而在众多微商产品中,可以说减肥产品一直都是比较火爆的产品。现代人普遍肥胖,男女老少都想减肥,所以减肥产品是很受欢迎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微商减肥产品都是好的,门槛低、欠规范、商品质量差等问题也是微商业态不争的事实。

  其中微商、直销、会销类等企业网络虚假宣传最为严重。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18年5—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等八部门将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发布消息,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文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和资质信息进行核实和定期更新,并且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发现无证经营或禁限售商品应当采取措施,同时向主管机关报告,违规者最高罚款200万元人民币。

  其中,该法规对微商企业不正当行为有强大的约束作用。

  在微商野蛮生长之后,如今打着“减肥”、“排毒”等旗号在微商渠道中违规宣传的普通食品并不少见。

  诚信万里行,共建微商环境,中国质量万里行将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向网友以及消费者征集在微商消费中遇到的麻烦以及退换货等问题线索。

  虚假宣传有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这些制造销售假冒药品、保健品的不法分子还有另外一个特点,那就是通过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建立了类似传销的严密组织,通过全国总代理、省份代理,层层分销。同时,他们往往很懂消费者的心理,通过在社交平台上晒产品如何热销,使用效果如何好等内容,通过朋友圈进行信息轰炸,诱导消费者。有了互联网技术的加持,监管打击的难度大大增加,微商行业生成了一个个毒瘤。

  业内专家曾表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可能那么快见效,也不可能保证对谁都有效。这一点,从保健食品的定义就可以看出来。根据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使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有专家表示:“根本就没有立即显效的减肥保健食品,除非它添加了西药成分。保健食品归根到底只有保健功能,不具有治病功能。在美国,没有保健食品的概念,只有膳食补充剂,主要对治疗起辅助作用。„是药三分毒‟,只要加了西药就一定有副作用。”

  而根据我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药品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类似“一个月瘦15斤”这样的措辞已涉嫌违法。《广告法》中还规定,广告中不能出现无副作用等断言。我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条中也明确要求,保健食品的广告不得夸大保健食品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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