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直销视界报道,近日在后台留言中收到粉丝咨询: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作的亿家宝是不是合法的直销平台,值不值得做?带着同样的疑问和好奇,编辑通过一番查询和求证,发现亿家宝竟是一个假借直销牌照、涉嫌传销的平台!
春芝堂亿家宝
在公开的宣传资料中,笔者查询到如下信息:
亿家宝平台隶属于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正式启动,5月19日在上海面向全国,发动360行异业大联盟商家入驻!互联网+所有衣食住行、吃喝玩乐360行商家=亿家宝 (所有利润与消费者有关!所有跨界联盟所产生的利润,消费者都参与财富分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李东,股东分别为李东、周立群、单有军三位。
目前,亿家宝的总裁由李东担任,单有军担任公司副总裁,周立群担任公司运营总裁、教育培训主训师。三人为整个平台的核心人物。
借助“共享经济”的春风,亿家宝发展迅速, 分别在湖北的黄冈、麻城,以及河南、山东举办招商、培训会议,会员发展迅速。
亿家宝假借上海春芝堂直销牌照
(亿家宝最新宣传动画截图)
(亿家宝官方公众号提供的下载资料截图)
在亿家宝及其会员的宣传资料中,都一致提到了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拥有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这就让笔者很是诧异,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示的直销企业中,并不存在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并且拿牌时间恰好也是2013年。
那么,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没有关系呢,为什么从名称上要和后者相似、牌照要假借后者的呢?
通过访问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网站,我们查询到2017年3月18日,春芝堂亿家宝事业部正式启动,启动大会在上海春芝堂集团会议大厅举办,春芝堂集团总裁王爱庭出席了会议并致辞,还向亿家宝核心系统创始人团队颁发授权书。2017年5月21日王爱庭出席了春芝堂亿家宝首届领导人训练营作最后致词。
并且,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场地就在上海春芝堂集团总部。
笔者再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变更信息,发现在2017年9月7日投资人(股权)变更之前,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是其股东(投资人)之一。
上海春芝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竟是合作、股东关系,那么前者的合法性是不是就可以证实了呢?带着这个疑问,笔者致电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公共事务部的领导咨询,得到的结果甚是震惊:两家公司的合作早在几个月前已经终止,亿家宝已经搬出了上海春芝堂集团总部。
合作早就终止,亿家宝宣传视频和其他资料提及拥有直销牌照、合法直销的谎言不攻自破,如若继续假借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直销牌照,不仅是欺骗其会员和消费者,更会给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声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春芝堂亿家宝涉嫌传销
上面我们提到,亿家宝假借直销牌照的事实已确定。借助这样一个“保护伞”,亿家宝要做什么样的事情呢?且看其市场运营模式:
客户一次性购买500元酒水(喝一口酒)
1、公司送100元酒,一次性给客户600“喝一口”酒,(50元*6瓶*2箱=600元)
2、送亿家宝平台多效电解水2瓶,价值138元;
推荐人奖励制度:每分享一名同样的消费会员
1、送赠送卡一张,面值200元,推荐名额不限;
2、亿家宝平台可以:a、向下享受15代,见点2元;b、向下享受15层,见点2元;c、再向上拿15人,此项收入的30%。(公排)
公式:按3:3复制到15层,合计:2150多万客户
(2150多万*2元=4300万)
另有网友在百度帖吧投诉,春芝堂亿家宝会员缴纳4760元,可获得积分,积分可以换取一年四次旅游机会,发展下线,还可以赚钱。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亿家宝平台要求会员认购商品、发展下线,并且通过团队计酬的方式给予报酬和奖励,已经触犯了《禁止传销条例》,是典型的传销行为,希望监管部门给予高度重视。
市场监管总局:严打假借直销名义的挂靠行为
近年来,部分直销企业为实现扩大销售业绩的目的,同意所谓的“直销团队、销售企业”挂靠,默认甚至指使其以直销名义或者以直销经营许可为幌子,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严重扰乱了直销市场秩序,损害了相关当事方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按照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全国公安工商机关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部署会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从2018年5月开始,组织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