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集中向社会公布湖北咸宁“云在指尖”案等一批网络传销案件,震慑网络传销违法行为。这些案件参与人员众多、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那么,政府为什么要抓典型传销案呢?
有效遏制网络传销“死灰复燃”。此次公布的网络传销案件包括湖北咸宁“云在指尖”案、山东蒙阴“南京国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国通”案、河南许昌“诚信买卖宝”案、吉林长春“中山盛仕铭”案、浙江杭州“智麻开门”案、安徽合肥“云梦生活”案等案件。
我们从工商总局发布的这些案件中可以寻找到很多似曾相识的影子。“云在指尖”与“云梦生活”都是采用消费返利的形式交入门费、发展下线,这与2012年“万家购物”传销案如出一辙。2010年7月起,“亿家公司”以“万家购物”等返利网站和“百业联盟”加盟店网络为平台,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以超高额返利诱使他人发展会员,并按等级计酬。并且在开业之初,万家购物就在全国各地进行“消费=存钱=免费”、“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等广告宣传,吸引大量人员加入万家购物,公司迅速发迹、膨胀。如今,“云在指尖”与“云梦生活”故技重施,依然能够骗取大量钱财。
实际上,抓传销典型不得不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网络传销披着各种“灰飞烟灭”的传销组织马甲,更名换姓就能卷土重来,而这种方式屡试不爽。打击传销除了完善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政府提供权威的舆论支持,特别是传销组织对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当然,抓传销典型案并不能完全隔绝传销的换代升级。但政府每年发布的典型传销案值得每位网民认真学习与深思。
让公众熟知网络传销的手段与危害。每年,我国各地政府都会公布典型的网络传销大案,当然这些案件向社会公布旨在让广大公众了解传销的手段以及危害,特别是对传销行为的辨别。那么,网络传销究竟有哪些深层危害呢?
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在社会学意义上,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我们从今年工商总局公布的网络传销大案中不难发现,网络传销基本有三种形态,第一种:“拉人头”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连锁销售”等幌子,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第二种:“骗取入门费”则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消费者返利”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进行网上传销;第三种:“团队计酬”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
体现政府“打传规直”的辩证思维。毛泽东曾说过:“典型是一种政治力量”。树典型等于插旗子,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成为指示大众前进的标杆。今年以来,工商总局部署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势头,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而此次公布的网络传销大案都是今年网络传销的典型,这些案件参与人员众多、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从哲学意义上讲,就是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是推动工作不断深化的方法。当然,政府打击网络典型传销旨在解决主要矛盾。每年,我国各地政府部门都要发布一些打击传销的典型案例。例如,今年3月,浙江省打传办对外公布了2015年全省打击传销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百姓熟知的“1040”传销大案、假冒“天津天狮”传销大案;以互联网模式出现的新型传销案例----微信朋友圈传销案、电子商务传销案;以及传统的出钱购买虚假实物、发展会员等级的传销案例,如嵊州查处“宫廷茶宝”传销案和临安查获“珍宝币”传销案。这些传销案件的侦破与发布,体现了政府在“打传规直”上的辩证思维。
每年我国网络传销层出不穷,政府在打击网络传销上并不能够面面俱到,为此,破获典型传销案成为政府以点带面的重要行为方式,“抓典型,带全面”不仅仅是一种哲学的思维,还能够引导舆论导向,凝聚科学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