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了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犯罪嫌疑人雷岳军、曹义。据悉,亮碧思公司传销案系2013年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中的十大传销典型案例。
经查,2003年起,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直销公司产品的名义在内地发展销售网络,根据加入该网络人员的投入金额和发展网络下线的人数决定在公司的级别,从而获取“人头费”。2012年4月起,雷岳军、曹义加入以姜燕红(在逃)为首的传销团队,雷岳军负责管理、协调传销团队的事务,曹义负责培训、讲课,两人在中山地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多次以培训为掩饰组织湖南老乡赴香港进行“洗脑”,引诱他们以现金方式缴纳高额费用加入公司,随后不断发展下线成员,以“拉人头”方式获取非法利润。至今年1月案发时,雷岳军、曹义的传销业绩已达千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