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阳光采购”,就是要求我们在采购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自身资源的行为。“阳光采购”立足于科学化、合理化的采购制度和监管制度,通过合理的竞价议价谈判,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贪污腐败现象,是一种阳光下的采购行为。
首先:要做到公开透明、集体议定。就是计划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实施透明。因为物资采购是涉及到钱财的,所以我们要集体研究、集体参与、集体决定,进行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比规模、比信誉、比运费、比交货期、比付款方式等综合的比较。从而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其次:科学规范、流程顺畅。杂类采购,它是零星的、形不成批量或批量不足的物资资源采购,同时一单制的情况比较多,因此经常会出现交货不及时的现象,难免也会出现质量问题。这更要求,我们认真对待每一单。严格按照公司的6Σ执行,使物资整个运作过程准时、准确、协作、高效、和谐。
再次:监督保证、信息共享。杂类采购涉及公司的各个部门的物资需求,在接受各部门监督的同时,也要了解他们的需求。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我们要合理设计,从设计开始做好降本工作。让采购与设计形成合力,一致应对供应商,达到目标成本。
最后我们要优化采购渠道,充分整合外部资源,提升谈判技能,特别是零星采购砍价要有耐心,因为彼此间的信任度还没有建立起来,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对公司的需求做一个概况,让供货商觉得有长期合作的可能性,而且物资需求数量比较大,他们能做到薄利多销,才能有效达到降低采购成本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隆力奇采购中心:朱查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