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州区工商局中长工商所对一起保健品虚假宣传医用疗效、夸大产品功效的群众投诉进行了调解,投诉人于先生从某保健品销售处领回了3000元赔偿金。
6月14日,金州区工商局中长工商所接到市民投诉,声称金州新区某保健品销售处存在虚假宣传。随后,中长工商所立即派两名执法人员前去调查。经查,被投诉的保健品销售处是一家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护肤品、化妆品零售。投诉人是家住普兰店的于先生,于先生因患脑血栓病不能走路,长期在医院治疗效果也不明显。经他人介绍,找到保健品销售处老板温某,咨询保健食品。温某声称其代理销售的保健品能有效治疗和预防脑血栓病,并先后两次到于先生家中送去由天津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品共计9种,价值6400多元。温某不让于先生在服用保健品期间进食,也不准吃医院开的药,致使于先生体力透支、卧床不起,后在家人的劝导下,住院治疗才免于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温某所开设的保健品销售处手续齐全,其代理的保健品也有国家准字号批准,并且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鉴于温某私自夸大保健品功效的事实,中长工商所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投诉人温某赔偿投诉人于先生3000元损失。
对于该保健品虚假宣传一事,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工商部门提示,保健品全称为保健食品,是指具有一定的调节机体免疫功能并且对人体无任何危害的食品,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也不具备治疗各类疾病的功能。目前,市场上称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疾病的宣传均为虚假宣传,提醒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要格外注意,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