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本土的化妆品,霞飞品牌曾家喻户晓,它的创始人曹建华更是个传奇人物,享有“中国美神”的美誉。然而近日有消息称,由他一手创办的上海家帝豪公司以 “消费养老”为噱头、以高额返利为诱惑招收大量代理商的行为涉嫌传销,曹建华被警方带走调查。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致电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范女士承认,董事长曹建华协助警方调查确有其事。但范女士强调,董事长被调查与公司的经营模式无关,“是因为代理商的个人行为涉嫌传销”。
消费养老有传销嫌疑
2007年,曹建华开通“我爱我买”网站,以购买产品积分换养老为营销方式,招募代理商。消费养老的核心是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把消费者的消费视为对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企业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消费者。
按照其规则,“消费养老计划”分为两种,分别为“消费养老计划”和“消费养老(含十年养生)计划”。其中,消费养老(含十年养生)计划是指在“我爱我买”网站购买产品,每年消费的积分不少于48000分并提出申请,就能享受20%的复利回报率,累计十个有效消费年就能提现。如果不提现选择继续累积,则可享受12%的复利回报率,并在五个有效消费年后就能提现,如果继续积累,再过五个有效消费年后仍能提现,以此类推。“我爱我买”网消费养老计划参与名单显示,2010—2011年度参与总人数为7965人。
工商提醒警惕传销变异
早在2010年下旬,天府早报《“上海家帝豪”假借电子商务涉嫌传销》一文,质疑该公司的消费养老模式涉嫌传销。“上海家帝豪”公司向全国招募代理商,即网络店铺的经营权;可分为三级代理、二级代理和一级代理;网络店铺的经营权可以继承,也可以转卖;公司有一种产品叫“美容宝”,每月消费180元,公司返40元,不取的话复利计息,这样,消费该产品25年后,只要消费者年龄到了65岁,就可以一次性取回约53万元养老金,而消费额不到这笔钱的十分之一;这笔钱作为养老金,每月可取总额的十分之八,一直到身故为止。
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传销与互联网联手,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传统法律规范的特点,市民要警惕变异的传销方式。该负责人认为,家帝豪的消费养老模式具有网络传销的特征:代理商都要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推广市场;多层次计酬方式,这三点都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