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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17-08-17 16:01:56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环保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厅、局)、国资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委)、银监局、保监局、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各军区、各军兵种装备部,总参谋部、总装备部有关部(局),有关联合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国办发〔2014〕18号)的部署,2014年9月,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提高质量竞争力,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有效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二、活动主题

推动“三个转变”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各行业、各部门,有关城市、园区,结合发展实际,夯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工作基础,通过完善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质量驱动等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环境质量,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二)扎实开展质量整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食品、农产品、消费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整治事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在“质量月”期间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在成果。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在基层和一线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一线员工和产业工人的质量素质和能力。

(四)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在“质量月”之前做好宣传预热,“质量月”期间要围绕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和焦点内容进行深入宣传。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与即时宣传。组织开展城市质量节、园区质量行、质量安全周等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曝光一批质量违法重大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五)积极促进社会质量共治,形成推动质量发展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构建质量共治局面。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指导广大企业结合实际开展“质量月”活动,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推动政府抓好“质量月”活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市、县)等,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公布考核结果。促进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推动群众共建共享质量。

(六)有效提高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推动大中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成熟度自查和提升活动,强化高层管理者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指导和帮扶小微装备制造业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夯实标准化、现场管理等质量管理基础,强化质量保障能力。在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中,开展质量功能展开(QFD)、设计故障模式和影响分析(DFMEA)等研发质量工具的导入活动,提高研发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装备制造业企业全员质量专题培训活动,普及和应用先进质量工具和方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主办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企业为主,群众参与。要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将活动重心下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不断创新,务求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

(四)扩大影响,打造品牌。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推动城市、园区、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加强策划,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色,办成品牌。要积极支持相关媒体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各地质检部门要在2014年10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质检总局。

 

附件:1. 2014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 2014年全国“质量月”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的主要活动

3. 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质检总局 中宣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统计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银监会 保监会
保监会 总装备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
中国贸促会 中机联合会 石化联合会
中纺联合会 中国企联 中国消协
    中国质协
    2014年8月5日

 

 

附件1

 

2014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

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主办单位统筹安排的活动

(一)举办中国质量大会。由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北京举办中国质量大会,围绕质量发展开展深入研讨,让决策层更加重视质量,让全社会更加关注质量,打造出中国质量大会的品牌。

(二)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依据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2013-2014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要求,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省级人民政府进行质量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国务院、中组部。指导各省(区、市)开展好市、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三)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标杆,弘扬先进。组织向质量强市、有关示范园区等学习,交流推动质量发展的经验,促进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质量。组织向质量奖获奖优秀组织和个人学习,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激励广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

(四)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监督抽检。以建材、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儿童用品等消费品为重点产品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开展铁路运输设备、铁路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以治理雾霾为重点,实施百项能效标准工程,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公布一批“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曝光一批黑名单,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五)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要求和指示。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解读和教育引导工作。举办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10周年纪念活动。宣传和发布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各主办单位在官方网站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活动,动员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移动平台等相关媒体加强各单位“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手机短信,发布“质量月”公益广告。向城市、园区、企业等发放“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二、各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质量月”活动

(一)质检部门开展“全国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系列专题宣传”“‘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电梯安全周”“阳光纤检进高校”“共同守护邮路生物安全”“贯彻汽车三包规定,提升售后服务质量”“质量诚信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安全消费知识100例微课程”等主题活动。举办全国市(地)领导干部质量发展与质量安全专题研究班、中国汽车质量峰会活动。组织部分地区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及社会监督试点活动。开展企业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宣传活动。组织消费品质量安全在线访谈。开展卫生处理工作质量专项督查和国外通报情况专项督察。突出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配合中央文明办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印发《质检文化建设及实践专辑》。组织各地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集中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等“红榜”企业,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质量违法违规等“黑榜”企业。公布一批“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持续推动地方政府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及“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建设。

(二)教育部门会同质检总局,在“质量月”活动期间,指导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万名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生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宣传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群众质量意识。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树立全国和行业质量标杆。选取典型质量标杆经验示范应用,深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及产业集聚区,为企业提供质量诊断,协助企业开展质量攻关。推动中国优秀工业企业“走出去”。举办全国工业品牌培育工作座谈会。支持《品牌故事》《中国乳品》等记录片的拍摄工作,让民众了解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的不断变化与进步。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提升“中国制造”质量。引导和发动各类群众性质量活动,动员和号召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活动,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进而提升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各地开展以在建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的全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提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六)交通运输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以推进现代工作管理为主线,推动建立施工标准化长效机制,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围绕“平安交通”,抓好“平安工地”建设。

(七)农业部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7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启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集中力量查办和曝光一批制售假劣农资的大案要案,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八)商务部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在巩固往年“贯标准”“树典型”基础上,突出“学先进”主题,推动行业争先创优取得显著效果。通过学习宣传行业先进事迹,倡导优质服务和岗位建功新风尚。通过提高服务技能,增强优质服务本领。通过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荣誉感和业务素质,引导商贸服务行业和广大企业为服务民生做贡献。

(九)海关总署在质量月活动期间,结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特性,以打造特色活动内容、突出实效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组织部署全国海关继续加强对进出口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进出口侵权假冒日用消费品、化妆品和电器产品违法行为。继续深化海关与业界交流合作,组织权利人对海关一线执法关员就品牌保护知识等进行培训,提升海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能力。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

(十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部门间配合协调,组织中央和地方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做好“质量月”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加大报道力度、增强报道深度,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推动提升质量水平,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十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大型公益行动、知识竞赛、科普宣传等活动,推进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落实质量首负责任,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公众认知水平和参与热情。

(十三)知识产权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各地方知识产权部门针对行政区域内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商品集散地,至少开展两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活动。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利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12330”举报投诉电话。

(十四)银监会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提升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与银行业规范产品和服务销售行为的宣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考核评估。扩大“银行业服务用语和服务流程标准化”试点范围,提升消费者对银行业服务的满意度。开展“2013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总结表彰”和“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开展“2013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评选表彰及“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

(十五)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以“牢记使命、警钟长鸣,以战斗力标准狠抓武器装备质量工作落实”为活动主题,坚持武器装备“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健全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开展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为核心的质量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武器装备质量法规标准下基层”活动,强化质量要求末端落实,推进武器装备质量工作常态化、标准化。

(十六)全国总工会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发明创造、创建创新工作室等技术创新活动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师徒帮教等多种形式的素质提升活动。强化质量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职工争当“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争创“工人先锋号”,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班组。

(十七)共青团中央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开展青年质量意识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现场推进会、主题志愿活动、知识竞赛等方式,引导青年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企”的理念。开展对青年企业家的质量教育培训,引导青年企业家深刻认识质量安全是企业第一责任和重要内容。开展以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为核心的专项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组织评选质量QC小组、青年质量标兵先进典型。举办青年质量讲坛,组织青年岗位能手走进工厂学校社区,讲解提升质量的知识技术、传授提升质量的工艺技法。

(十八)全国妇联组织各地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讲诚信,重质量的先进典型,动员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推动诚信意识、质量意识进社区、进家庭。

(十九)全国工商联继续组织各地工商联、直属商会和会员企业广泛开展“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践行行业社会承诺”主题活动。以全国工商联汽摩配商会为试点推进行业产品、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二十)相关联合会、行业协会深入组织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中国企业质量竞争力。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引导企业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品牌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继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国质量协会举办中国质量创新论坛,展示广大质量科研和实践工作者在质量管理研究、实践和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就。开展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引导企业重视和加强现场管理。开展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举办全国第三十六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持续推广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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