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2017年,食药监总局将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信息的每周公开。
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在日前举行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公开抽检结果,公开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抽样检验结果要全部向社会公开。
目前,食药监总局对监管信息执行“五公开”,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已实现食品抽检信息于每周二定期公布。
毕井泉强调,抽检项目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特别是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真菌毒素等人民群众最为担忧的指标。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毕井泉指出,对抽检监测发现的具有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问题,要公开约谈有关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
据了解,食药监总局2016年共公布56期2.4万批次食品抽检结果,发布15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43期风险提示或消费提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药物警戒快讯”11期涉及品种63个。发布5期通告,曝光32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