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商业模式创新的讨论比较热烈,已经超出了直销的范畴。记者为此采访了国家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和专家学者,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是件值得肯定的事,但是,当前我国商业模式创新的成功范例很少,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创新”商业模式给人以“雾”或“霾”的不安感觉。
“雾”与“霾”是两种不同的气象现象。“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能见度降低到1公里以内的天气 现象。“霾”又称大气棕色云,是指悬浮在大气中的大量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的集合体,使空气浑浊,水平能见度减低到10公里以内的天气现象。商业模式创新本来是很透明的,只要在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要求下,商业创新模式不会给人“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感觉。但是,现在一些地方的商业模式创新背离了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要求,出现了不是“雾”就是“霾”的情况,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某种干扰,应该引起关注。
“雾”与“霾”的性质是不同的,因而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商业模式创新中的“雾”,实际上一些企业没有商业模式的专业知识,用自己的想当然设计商业模式,结果导致失败。这样的情况出现,对企业来说损失很大,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则无大碍。但如同自然界霾中的颗粒往往粘着很多有害物质,很容易进入人体造成对呼吸系统的损害,容易引起鼻炎、支气管炎等病症,长期在这种环境下还会诱发肺癌一样,商业模式创新中如出现“霾”的情况,不仅仅是企业会遭到灭顶之灾,而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造成负面的恶劣影响。比如,广西永乾公司的“消费来福”模式,就是其有“霾”性质的商业模式,后因涉嫌传销被公安部门连根“拔”掉。目前,我国有没有类似永乾“消费来福”的模式呢?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创新的商业模式与“消费来福”类似的还不少。其主要特点是:
首先,“消费资本化”理论成为他们商业模式所谓创新的理论基础。我们说这些商业模式的所谓创新是“霾”,是因为他们的理论基础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般规律的“消费资本化”理论。“消费资本化”理论把消费与投资这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揉”在一起,从而提出“钱越花越多”、“消费可以成为资本家”的歪理邪说。在这个歪理邪说下的所谓创新的商业模式,完全有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干扰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因而不可能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什么有的所谓新的商业模式一出现就遭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查处而终结,原因就是“消费资本化”理论指导而所致。
其次,之所以称之为“霾”,这是因为创新的商业模式的分配制度具有欺诈性。一般而言,在“消费资本化”理论指导下的所谓创新的商业模式,他们分配制度是以不断发展人员而实现的。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先加入的“消费人员”的返利,是要通过自己发展下线和下线发展的人员的“消费”才能获得。这样的分配制度,实际上就是“庞氏”金字塔传销的翻版。一旦由于某种原因发展不了“消费者”,那么整个资金链条就会断裂,“消费致富”的游戏也就结束。所以,这样的分配制度犹如一朵“罂粟”花,在美丽的外表下具有极大的欺诈性。
第三,凡是这种商业模式的“创新”,都具有涉众的特征。记者考察了所有被工商、公安查处过的所谓新的商业模式,由于他们是以传销作为参照的,所以具有涉众的特征。比如,广西永乾“消费来福”的模式实施两年中,涉众人数达到十几万,令人怵目惊心。眼下一些遭质疑的所谓创新的商业模式,也是具有涉众的基本特征。因为,如果没有数千万的人员参与,这样的商业模式就“玩”不起来,只有参与人员的“前仆后继”,才能使资金链条不断裂。于是,他们会用“消费资本化”理论蛊惑人心,引诱不明真相的人员纷纷加入。最后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就是这些大量的参与人员。所以,这样的商业模式就是商业气象中的“霾”,应该时时刻刻引起我们的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