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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刷票产业链:朋友圈投票成“烧钱游戏”

2017-10-09 15:37:37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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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在微信朋友圈存在大量的投票链接,如“XX之星评选”“最佳XX”等,其中一部分更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投票。为给孩子拉票,有的家庭发动所有关系网,将投票链接页面转发到N个群,以求点击。有的家庭则另辟捷径,通过刷票公司、买票等操作让孩子的票数高高在上。

  2016年,辽宁警方曾制作视频详细讲解了朋友圈投票、拉票的诈骗内幕。据警方介绍,网上投票活动涉及填写个人信息,存在个人信息被倒卖可能性。微信个人信息泄露只是表层,更大危害在于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关联信息,能获取其他网络信息,甚至个人联系电话等,“一旦重要的个人信息被骗子掌握,骗子就会根据信息,给你发送诈骗链接或拨打诈骗电话,一不小心就可能带来财产损失”。

  据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投票链接中,除了单纯的“投票”,还自带“礼物”功能,每个礼物均对应不同的票数,任何人可以花钱购买礼物送给选手,花的钱越多,购买的礼物越好,票数也上升得越快。

  攀比之风也随之滋生,有的家长为买票甚至花上数千元。到最后,所谓的投票变成了“烧钱游戏”。家长买票所花费的钱一般由投票网页开发者和活动主办方所得。朋友圈投票开始变成一门“生意”——有刷票公司专门承接“拉票”的活儿,不少投票刷票APP也应运而生。

  投票页面可送礼物买票数

  9月11日,湖北人张弦往家人群里转发了一个儿童美术《人气之星》的投票链接。这是一个儿童美术教育机构发起的投票,前4名可分别获得平板电脑、电热锅、儿童电话手表、酸奶机等礼品。40余名小朋友持画作报名参加评选,张弦的9岁女儿也在其中。

  “拜托各位亲人投××号×××一票。”张弦在群里发完言,又接连发了几个“拜托”的表情。

  张弦说,女儿画画不错,这是第一次参加类似投票评选,做父母的希望孩子能有个好名次,也算是对孩子的鼓励。

  该投票持续7天,每人每天都能投票,但只限投同一名选手1票。为给女儿拉票,张弦发动全家人之余,还在10多个群里转了该投票链接。

  “那几天像打了鸡血一样。”张弦说,每天早上拿起手机第一件事就是投票,还会提醒其他人“新的一天又可以投票了”。

  在60多岁的徐伟看来,给侄孙女投票成了“举全家之力的大事”。

  家人们每天投完票后会在群里报告“已投票”以及最新的票数,有人还会把拜托其他群投票的截图发到群里。

  已退休多年的徐伟平时常联系的群有10多个,包括同学群、同事群、姐妹群、退休人员群等,这些群无一例外都成为徐伟为侄孙女拉票的“后援团”。

  那几天,她在家人群里的发言离不开投票。

  “中午刚回,先不吃饭,投票”“我的同学凌晨4点醒来就记着投票,很感动”“这几天应接不暇,等投票活动结束了才能轻松下来”“后面的追上来了,再想办法多发几个群”。

  为感谢同学、朋友的帮忙,她还在各个群里发了多个红包,“金额不大,是个意思”。

  在家人们积极性的驱使下,张弦女儿的票数一度进入前三。之后,票数与前面几位,尤其是第一名的差距越来越大。

  投票进入到第4天,有家人发现投票页面有送礼物的功能,任何人只要花钱买礼物送给指定的人选,礼物根据价值不同可以兑换为相应的票数。

  张弦说,花3块钱送“棒棒糖”可以增加15票,另外还有10元、50元、100元和300元的礼物,其中100元和300元可以买“超级跑车”和“豪华邮轮”,对应的票数为500票和1500票。

  家人也开始送“棒棒糖”以增加票数,但增幅远不及前几名。

  投票截止后,第一名超过1.5万票,第二名为6000多票。点开第一名选手的投票页面,“礼物列表”下都是100元的“超级跑车”和300元的“豪华邮轮”。

  “家人已经尽力了。这完全是烧钱。”张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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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方公司收取刷礼物费用

  张弦遇到的这种“烧钱买票”功能,在许多投票中均有体现。

  在某公号10月6日开始的“寻找汝州好味道”投票页面中,在为候选美食店铺投票后,页面还会提示“亲,再送我个钻石呗”。

  “送钻石”即花钱买钻,1元钱打赏1钻,1钻等于3票,系统的充值金额为1钻、5钻、10钻、50钻、100钻和“自定义”。花100元送100钻,相当于300票。

  新京报记者还发现,一些幼儿园、中小学或教育培训机构所发起涉及未成年人的评选投票中,也设置了买票功能。

  除上文所述的儿童美术《人气之星》评选,近日,记者在一家舞蹈学校“炫舞之星”的投票链接中看到,第一名票数为8168票,收到44份礼物,共1515点,一点相当于一元钱,按照礼物288点1500票、100点500票、50点240票、30点140票、10点45票、1点19票的价格来算,其票数中的7934票为送礼物所抵,也就是说,真实投票的只有200多票。

  事实上,这些设置有刷礼物买票功能的投票页面大多由第三方公司开发。

  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投票中刷礼物就是公开刷票,该功能可以在投票程序中添加,平台可以设置收款方是该公司还是投票发起方。制作投票页面费用一般在千元以下。

  哈尔滨一家科技公司对外则是免费制作投票页面,投票所需要的奖品也由该公司提供,奖品包括平板电脑、儿童手表、儿童电子琴、酸奶机等。但刷礼物的费用归该公司所有。

  记者在该公司为一家教育机构制作的“明日之星”投票活动链接看到,截至10月4日,活动还有两天结束,参赛人数46人,访问量10946,累计投票量9437。位居第二名的选手1781票,其中726票是刷礼物购买。

  礼物设置中,1元可以购买3票,5元15票,10元30票,30元90票,50元150票,100元300票。在其奖品说明中写明,“所有赠送礼物均为自愿行为,赠送成功后不接受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在该公司人员的表述中,他们主要承接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等发起的投票业务。

  一位教育机构在与该公司合作后却连称受骗。相关人员表示,该公司一开始不要求票数,但活动开始后发现投票数上涨缓慢,又改口要求第一名最少四五千票,总票数达到两万票才提供奖品。

  “这得不断催促别人转发点击,容易引起反感,另外刷礼物也会严重影响我们机构的信誉。”该人员说,如果最终拿到奖品的顾客发现奖品价值根本不值刷礼物的花费,会认为是我们机构利用投票来挣钱。

  刷票公司声称8000元保第一

  除在投票页面刷礼物买票,不少人还会选择找线下的刷票团队刷票。在朋友圈各种投票的背后,已开始形成产业化,投票也变成了一门“生意”。

  深圳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在自己的网页上宣传“专业投票、服务至上”。

  网页“公司简介”写道,公司从2006年开始,一直致力于投票系统研究,采用真实独立IP,按活动网站的要求来正规投票。该公司拥有全国各地几万投票会员,技术强,可以快速地使您的票数超过其他竞争对手。近几年接过很多的投票活动,客户满意率100%。

  10月7日,该公司负责人张经理表示,他们是采取人工投票,可以先刷到理想名次,付30%定金,等整个投票活动结束后,再付全款。如果没有达到效果,全额退款。

  张经理说,如果只是幼儿园、小公司的投票活动,不必找他们公司,因为该公司报价较高,不过也有人花10多万元进行刷票。如果是涉及政府或者相关机构的投票活动,可以找他们包名次投票。

  张经理并不讳言还会主动打电话联系一些参选人来推销刷票业务。

  北京市民李林去年参加一项人物评选活动,投票链接刚一出来,他就收到了张经理所在公司发给他的信息,表示“这边是可以协助您投票的,包名次服务,会员手工投票,第一名8000元,前三6000元,前五4000元,前十2000元,保证排名”。

  对此,张经理表示,公司有专门人员关注一些比较重要的投票活动,然后找到一些选手的联系方式,发送短信开展业务。

  在网上搜索刷票,还会出现不少专门的投票刷票APP。

  记者下载了一款投票APP,发现其经营的业务广泛。点击“投票下单”,出现投票业务界面,左边分为投票拉票、公众号粉丝、公众号扫码、个人好友、回复粉、集赞、朋友圈转发(可选地区)等。点击任一项,右边即出现对应的价格。

  记者点击“投票拉票”,右栏出现了“500投票(机器投)=55元”、“5000冲刺投票(10分钟内开始投票)=900元”等选项。记者点击“公众号粉丝”,右栏出现了类似于“20公众号粉丝=7元”的选项。

  刷礼物费用远超奖品价值

  一般情况下,刷票公司在获得刷票业务后,会通过相关QQ群寻找投手即“职业投票手”,来完成刷票任务。

  25岁的高军当“投手”已有三年。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去不同的投票页面投票或者发布投票任务。

  高军表示,像他这样的职业投手一般都有15个至几百个微信号。每当接到群里发布投票、点赞、关注、下载注册等任务时,他们便利用多开软件,同时操控多个微信号进行投票。做任务时按要求截图,并在任务结束后将截图私发给发布任务的人,就能取得相应的报酬。

  投票任务有直投票、关注票、地区票、手机验证投票等类别。

  点击投票链接,跳转进投票页面后,可立即点击投票的为直投票。关注相应的微信公众号才可以投票的属于关注票。地区票则对投手的微信IP地址有限制,在某指定地区登录IP的微信号才可以进行投票。

  手机验证投票则要求输入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后方可投票。还有的投票要求下载特定APP,手机验证登录。

  投票种类的不同,价格也不同。据高军介绍,直投票和关注票的价格在每票0.13-0.15元左右;地区票因为有限制,投票人群基数相对较小,每票价格在0.25元上下。需要手机号码注册的任务每票0.5元-0.8元,需要下载APP的任务每票1.5元起。

  高军主要靠接任务赚钱,接任务的多少并没定数,因此,他每月的收入也不稳定,“正常都是四五千到七八千”。

  他说挣得最多的一个月有2万元。这要归功于他接了一份十万多票的任务。

  除了投手,页面制作者甚至活动主办方等也可从刷票中获利。

  一家制作投票页面的公司表示,制作投票页面的费用1000元,投票者刷礼物的收入1万元以下归公司所有,刷礼物收入1万元以上由该公司和活动主办方平分。

  上述哈尔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人员直言,由于投票页面和奖品都由公司出,因此刷礼物的费用归该公司也“理所当然”。活动主办方也免费做了宣传。

  在该公司制作的投票页面中,当花钱买礼物时,微信支付的扣款单位确为该公司。该公司提供的奖品除了平板电脑外,儿童电子琴、儿童手表、酸奶机等均在百元以内,奖品价值远低于刷礼物的费用。

  此外,刷礼物的人越多,公司也就挣得越多。比如奖品只设前4名,有20人刷礼物,那些同样花了钱刷礼物但最终未进入前4名的选手,这些钱几乎是打了水漂。

  在该公司的投票页面中,还有一项特殊奖品,也就是单人票数达到18888、38888、58888、88888、128888票还能获得额外奖励,如山地儿童自行车、体感游戏机、平衡车、跑步机、太空舱沙发椅等。对投票者来说,不烧钱基本拿不到。

  记者在该公司制作的一个投票页面发现,30多名选手中有11人被送了礼物,这些礼物价格加起来达3317元,所有奖品价值1000多元,这个差价尽归该公司所有。

  “刷票易引起孩子攀比之风”

  在朋友圈投票“生意化”的背后,一些家长也担心孩子过早出现攀比之风。张弦说,在投票之初,女儿看自己票数上不去,老惦记着让大人多发几个群拉票,后来得知可以花钱买礼物刷票,甚至明确说买“贵一点的礼物”。

  据报道,郑州一名男子的微信支付没有密码,朋友的孩子用他手机为自己投票时,购买了6570元的礼物,票数飙升为第一。第三方平台公司最终只返还该男子2430元。

  今年5月,“遇见滕州”的个人公众号发表了“请相关部门紧急叫停幼儿园微信投票”的文章,阅读量过万。

  文章称,这些投票活动可能会让孩子觉得去拉票才是赢的关键,没必要做好作品,一些“不懂事”的孩子,还会各种要求父母,必须帮他拉票。而缺少公平的比赛,都是在给所有参赛,甚至观赛的孩子,隐隐地传达着一种错误、扭曲的价值观。

  早在今年年初,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称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拉票投票活动在少数地方和高校呈现泛滥趋势,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师生工作、学习精力,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利于良好校风学风的养成。

  《通知》要求应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同时要研判评估网络投票对于校园评先选优的价值和影响,坚持“不唯票、只唯实”。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认为,如今所谓的大众投票已经变味,是否优秀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谁的人脉多。

  宗春山并不鼓励对孩子进行投票评比。至于刷礼物投票,完全是商业化运作,没有任何公平可言。这背后是成人社会的功利、虚荣,像攀比、投机、作弊等成人社会不正当的手段都会被孩子们学到,“通过这些手段得了第一的孩子可能会对以后的努力持怀疑态度,对于孩子养成特长、能力不仅没有任何帮助,反而会起负面作用。”

  朋友圈投票泛滥,还可能暗藏骗局。也有不法分子以“投票”套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2016年,辽宁警方曾制作视频详细讲解了朋友圈投票、拉票的诈骗内幕。据警方介绍,网上投票活动涉及填写个人信息,存在个人信息被倒卖可能性。微信个人信息泄露只是表层,更大危害在于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关联信息,能获取其他网络信息,甚至个人联系电话等,“一旦重要的个人信息被骗子掌握,骗子就会根据信息,给你发送诈骗链接或拨打诈骗电话,一不小心就可能带来财产损失”。

  买礼物刷票的环节也有猫腻。辽宁警方表示,即使花再多的钱,可能永远是第二,得不到第一,因为第一的数据可以随时更改。

  一家制作投票页面的公司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坦言,选手票数的确可以在后台进行更改。(张弦、徐伟、李林、高军均为化名)

  专家:朋友圈刷票成“传销式”商业活动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表示,刷礼物换票,非常类似于已经喊停的“一元夺宝”等形式,组织者若有高比例抽头,则有可能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微信朋友圈的投票链接,用户点进去之后,往往都需要以关注某个公众号,或者提供个人信息为前提条件,然后才能进行所谓的“投票”。反观投票举办者,几乎都是商业机构。也就是说,这些商家通过所谓“投票”的方式,用最廉价的噱头,换取了用户最私密的个人信息。

  当用户投票结束后,“授权”给商家的这些个人信息就算羊入虎口,轻则是铺天盖地的商业广告,重则就是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精准诈骗”。更有甚者,有的投票还需要关注或下载某款APP,这些应用也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是偷跑流量,或是获取个人信息。

  投票本来是公众意愿的表达,朋友圈的投票却变了味道,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逐渐演化成彻头彻尾的道德绑架和商业活动,这就更加匪夷所思了。朋友发来的投票链接,碍于情面不得不投,稍有异议,往往就会引发多年交情“毁于一票”的事情。基于人脉的投票,对应公平公正的评选来说本就是毁灭性打击,更何况又被人搞起了商业开发。

  朋友圈投票数量可以“买卖”,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一是通过网络刷票的公关公司,以钱换票大行其道;二是通过平台真金白银购买礼物,换取对应票数。无论以上哪种形式,都是在商言商,唯一缺位的就是“公平”二字。

  新京报的报道,再次证明很多朋友圈投票早已蜕变成“传销式”商业活动。票数不代表真正意愿,只能代表人脉的宽广程度和烧钱能力大小。其实,包括被投票人和投票人在内的公众,早就苦不堪言,为何这类令人厌恶的传销式投票还存在呢?

  说到底,很多朋友圈投票已经成为黑产,链条上的组织者、技术开发者和运营者都有巨大利益空间。活动组织者不仅能够通过投票的方式,“透支”参与者的人脉能力,达到广为宣传的效果,而且还能通过设置礼物、抽奖等环节“抽头”获利。技术开发者又伙同网络刷票公关,人为操控投票结果,花多少钱就有多少票早已不是新闻。

  从法律层面说,拉票本身确实不违反法律,不过其中几个环节却极有违法可能。

  刷礼物换票或奖品环节,非常类似于已经喊停的“一元夺宝”等形式,组织者若有高比例抽头,则有可能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至于投票中商家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和关注公号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我国《网络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都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触犯者将得到严惩。(本文来源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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