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玩具生产企业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质监局备案了主动召回计划,决定对其生产的13批次存在缺陷的玩具产品实施召回。
在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玩具产品中,因防撞间距、静态强度、塑料包装袋厚度、座位离地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限值要求,经测试后产生突出物可能刺伤儿童皮肤,未按标准要求标注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危及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新乡市长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13家玩具企业将分别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采取退货、换货或补充消费说明的召回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