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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考核小微企业发展

2013-02-20 08:09:22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本报讯 (马绍栋)从山东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自今年4月1日起山东省将施行《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办法将考核小微企业新增户数、贷款比重变化、专项扶持资金增速等指标完成情况,最终根据得分高低对各市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排序,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制定了详细的指标体系,总分100分,分为创业兴业目标(30分)、发展目标(30分)、发展环境考核指标(40分)3大类。其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在市级年度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占比最高,为10分,可见办法对各地政府在扶持小微企业的力度方面很关注。

    一直饱受诟病的小微企业贷款难、负担重、抗风险性弱的问题在此次考核办法中也做了明确规定。据该省中小企业局相关人士介绍,指标体系中有“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及变化”一项,旨在推动各地加大对小微企业资金扶持力度;同时“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及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项优惠政策的执行也列入考核,意在避免“只有政策没有执行”的情况。

    “此前国家、省及各市都出台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次办法的施行就是为了在执行层面督促各市政策尽快落地,让我省小微企业真正得到实惠。”上述人士表示。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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