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力平 记者秦海峰)质量月期间,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制定并颁布了《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大力开展自主创新,积极推进标准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的企业给予重奖,其中最高奖项将达到300万元。
太原高新区是山西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是山西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太原市高新区出台了该《办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办法》规定,高新区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研发、产业化项目,区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高新区发展实际予以配套资助;对新认定或引进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检测机构的,分别给予总额100万元、50万元中心建设和项目资助;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积极推进标准战略的企业给予重奖。该《办法》还对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给予资助,对积极推进品牌战略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还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