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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监系统“两公开”促进质量全面提升

2012-05-22 07:56:48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江苏省质监系统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和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

“两公开”促进质量全面提升

    □ 本报记者 蔡美萍

    今年1月19日,江苏省质监局官方网站公布了2011年第四季度监督抽查信息,同时公开了第三季度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标志着江苏“两公开”工作全面开启。“两公开”在江苏质监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公开及时准确

    江苏质监系统向全社会公开监督抽查信息和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简称为“两公开”。

    江苏之所以如此坚定地向社会实行“两公开”,源于江苏省质监局局长靳道强的坚定信念:“质监人永远不能忘记‘质监卫士’的岗位定位,当好‘卫士’是职责所在,质监卫士要恪尽职守,有效履职。‘两公开’有利于更加全面的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有利于质监系统自身素质的提高。”

    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受检企业(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检验结论、不合格项目,以及拒绝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名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承检机构名称。其中,首次增加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承检机构名称,便于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整改情况、复查检验结果。首次规定将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情况则另行公开。

    早在2011年8月15日,江苏省质监局就正式印发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并定于同年10月1日实施。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及工作分工,明确了“两公开”流程。

    江苏省质监局对“两公开”作出了“双二十”的时间承诺,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20日内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信息在企业整改且复查检验结束后20日内公开。

    据介绍,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的及时公开,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监督检查的不合格产品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即使在企业落实整改的过程中,消费者因不知情而仍然购买使用,客观上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为确保“两公开”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客观,江苏省质监局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流程:监督检查结果公开流程设置了数据汇总、异议处理、质量控制、结果确认、信息报批发布5道流程,分别进行把关。后处理信息公开流程设置了后处理工作移交、后处理工作办理、复查检验、后处理工作信息反馈、信息报批发布5道流程,在确保后处理闭环运行的基础上实现信息的公开。

    检验队伍素质高

    江苏省质监局实施“两公开”,有科学准确的数据和对监督抽查的全过程监管作为支撑,而高素质的检验人员队伍和全过程监管的精细工作,是江苏实施“两公开”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为了实施全过程监管,江苏省质监局专门修订了江苏省地方标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新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紧紧围绕监督检查全过程展开,规范了行政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和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提出了全过程监管理念,细化了工作流程,完善了关键控制点程序。

    江苏省质监局强化了检验机构的过程监管。明确了检验机构的责任,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过程中各个关键点的监管,规范日常行为,特别是委托检验行为,把问题解决在检验报告出具之前。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检测结果的一致性、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建立检测数据准确性评价和控制体系,提高抽样的代表性;实现检验流程的规范化,减少直至消除检验风险。探索检测结果的关联性,提升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对检验结果,行政部门和检验机构共同对检验结果和抽查过程把关,监督处加强对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任务全过程监督,检验结果双把关。

    能力形象提升

    “检验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了,行业形象提升了,行业影响扩大了,上访投诉的少了,走出去的多了,江苏省检验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进入了与载体和装备的巨大投入相适应的发展新阶段,初步达到了要有优良装备又有优秀士兵的要求,江苏省在国家质检总局工作质量考核中名列前茅,实现江苏质监系统在全国率先建成工作质量一流的检验机构的目标。”江苏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王磊锐自豪地说:“截至目前,‘两公开’后没有一家企业找到质监局要求更改公开的结果。”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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