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浪涛
美国管理学家彼得的“短板效应”理论尽人皆知。在全国上下推进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一块明显的“短板”不容忽视,那就是诚信问题。诚信建设关系民生,关系发展,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国家声誉。必须站在战略高度,理性地看待诚信建设的紧迫形势,标本兼治,补齐“短板”,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补齐“短板”,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诚信建设,法治是保障,法律是底线。要加快诚信立法和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征信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使遵纪守法、信守承诺者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使违法乱纪、制假售假者受到法律制裁和社会谴责。诚实建设,德治是基础,教化是手段。当前各种文化思潮交流、交融、交锋加剧,人民群众思想意识呈现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有些人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出现了“信仰真空”、“信任危机”。他们为了追逐名利不惜违法乱纪、铤而走险。建设诚信社会,就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把诚信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诚信美德,树立诚信典型,建设诚信文化,凝聚诚信共识,浓厚诚信氛围,使“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旺、政无信不为、国无信不兴”的思想渗透到每个公民的血液之中,真正使诚信成为习惯和自觉。
补齐“短板”,必须坚持打造政务信用与加强社会信用相结合。今年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上与网民在线交流时指出:“现在影响我们整个社会进步的,我以为最大的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的诚信,一是政府的公信力。这两个方面解决好了,我们社会就会大大向前迈进一步。”可见,建设诚信社会,政府应率先垂范。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标杆,政府失信是最大的失信。与其他政府部门相比,质检部门的公正性地位、技术性手段、专业性执法、权威性形象尤显突出。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当作出表率,当好榜样。要视“科学、公正、廉洁、高效”为生命,强化民主决策,实施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执法,确保公正检测,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现在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深恶痛绝,在寄希望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的同时,更希望广大生产经营者在血管里充盈起“道德的血液”,把诚信作为责任和品牌,以质取胜,守法经营,在生产优质产品的同时传递价值和信任。
补齐“短板”,必须坚持褒扬守信与惩戒失信相结合。长期以来,失信成本远低于守信成本,导致诚信建设举步维艰。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过程中,作为监管产品质量的职能部门,质检部门必须有所作为。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搭建覆盖全国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并实现与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对质量守信企业,在质量表彰、名优推介、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质量失信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曝光“揭丑”,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一时失信、终身受制。
(作者系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挂职干部)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