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统计,今年1月,浙江舟山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原油30批次,重22937万吨,货值18.08亿美元。其中,检出不合格原油4批次,重5114.985吨,货值419.8万美元。
对此,舟山局提出工作新思路,维护企业权益。一是做好发货监管工作,防止短量事件的发生。二是要求储运基地制定严格合理的卸油作业流程计划;对具有高黏度、高倾点特性的油种,委托检验鉴定机构开展全程货物监卸工作。三是检验检疫机构与进口方共同建立进口油品短量应对机制,便于对异常情况作出快速反应,查明短量原因和责任归属。四是建立风险预警电子平台,监管和防范原油进口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和短量风险。五是在密度、水分、硫含量三项常规指标之外,将酸值、盐含量等测试项目纳入日常检测范围,为对外谈判和索赔提供有力依据。
(张 博 毛阳晔)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