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冯旭光 记者李 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府公布了《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意见》。这是鄂尔多斯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引导和激励鄂尔多斯市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鄂尔多斯市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鄂尔多斯市政府将市长质量奖奖励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共计500万元列入年度预算,每年对10家以内的企业和5名以内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奖的企业每家奖励30~50万元,对获奖的个人每人奖励5~10万元。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