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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检验检疫局四举措加强出境木质包装管理

2011-12-26 08:33:26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本报讯 今年以来,济宁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字”方针要求,积极探索推行出口木质包装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全面加强对出境木质包装的管理工作。

    强化以溯源管理为主的综合监管措施。实现包括原材料采购、除害处理、标识加施、出入库记录等过程的控制记录;实行“现场检验+远程视频监管”新的监管模式,通过电子监管手段、与企业实现网络对接,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对木质包装生产企业进行全过程远程监控,提高了监管效能、加快了验放速度。

    加强木质包装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木质包装加施标识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木质包装使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帮助企业建立木质包装防疫意识,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好木质包装质量安全工作,维护包装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的声誉。

    对处理企业和使用企业同时进行监管。指导出口木质包装使用单位做好木质包装验收工作,真实记录验收结果,并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以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保障出境货物木质包装质量安全。确保出境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效果有效性的同时对使用企业使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防止疫病疫情的扩散。

    建立出口木质包装台账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出口木质包装进出库台账,加强了对出口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管理,对处理合格的出口木质包装严格执行专库专用专仓存放,指导使用企业正确识别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防范木质包装被有害生物二次侵染,帮助企业查找出境木质包装使用、保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李 向)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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