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福建检验检疫局联合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商会和企业,在三明市试点“出口鳗鱼追溯安全监控模式”。该模式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鳗鱼养殖环节引入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体系,确保鳗鱼养殖安全;二是在鳗药经营环节引入推行良好农药经营规范(GSP)体系,确保鳗药安全;三是在鳗鱼加工环节建立运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确保鳗鱼生产加工安全;四是建立完善出口产品身份追溯系统,可对鳗鱼产销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该模式运行以来,对鳗鱼出口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据福建检验检疫局统计,三明口岸2009年出口鳗鱼产品2128.5吨、2675.0万美元,同比增长15%和14%;2010年1-11月出口2343.9吨、4321.3万美元,同比增长23%和84.2%,平均出口单价大幅提升。这些产品30%以上进入国外高端市场,从未发生被国外通报和客户投诉现象。(福建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