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质量兴省决定,结合保山实际,明确提出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主要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总体水平、产业整体素质、企业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能够适应市场竞争需要,重点领域的质量水平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技术水平;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得到提高,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质量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一是产品质量稳步提高。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以上,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数达到100个以上,争取中国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拥有云南名牌产品6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以上、争取中国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云南省著名商标50个以上;二是工程质量全面提升。竣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100%达标,新开工建设工程100%执行节能环保标准,全面完成施工企业综合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城镇和景区景点建筑地理、人文特征和艺术品位明显提高;三是服务质量明显增强。全面推进服务行业质量体系建设,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不少于16个,其中旅游、客运、医疗、商贸、教育、金融、通信、物流等服务领域的示范、试点均不得少于2个,示范工作取得实效,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农村的新兴服务业初具规模,能较好地满足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服务业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四是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巩固和发展“七彩云南保护保山行动”成果,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96%以上,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节能减排、能源再生、生态保护标准体系建立健全。
工作重点:一是积极行动,全面开展“质量兴县(区)”工作;二是分类实施,加快开展“质量兴业”工作;三是强化基础,深入开展“质量兴企”工作;四是扶优扶强,扎实开展“质量兴品”工作;五是加强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六是夯实基础,稳步开展质量工作。
为抓好质量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增加经费投入,创新激励机制;三是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质量执法;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质量氛围。
《意见》的发布实施,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对提升全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保山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保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保山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