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玉环县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条第四款“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以及《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率先在全市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工作,这是玉环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一大突破。
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特种设备事故或运营操作过程中造成对第三者伤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经过玉环县局的联系与沟通,目前,中国人保财险玉环支公司已在玉环开展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业务。玉环县局通过文件形式将此项保险通知到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中国人保财险玉环支公司,呼吁使用单位自觉参加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推广特种设备保险工作,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风险管理人员,建立特种设备快速理赔服务机制,确保简捷、方便地完成出险理赔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事故赔偿一直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个难题,而推动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是通过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采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法律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使受害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部门救助负担,提升政府部门综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