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0年第110号公告,批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甘肃环县荞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对环县荞麦的产地范围、专用标志使用、质量技术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对环县荞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据了解,环县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该县甜水镇、山城乡、罗山乡、毛井乡、车道乡、芦家湾乡、小南沟乡、南湫乡、虎洞乡、洪德乡、耿湾乡、四合原乡、秦团庄乡、环城镇、曲子镇、木钵镇、八珠乡、樊家川乡、演武乡、合道乡、天池乡等2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环县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环县质监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
环县荞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于更好地保证环县荞麦的质量和特色,促进当地特色农业发展、提升特色农产品的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作用。(雒建民)
雒建民